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4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董事7名,参与本持股计划的3名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宇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董事钟雨先生、郑步军先生、戴建兵先生参与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6年9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