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qx.com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本次会议部分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14:30开始。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召开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
召集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
6、会议的通知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2人,代表股份395,468,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6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09,639,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0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5人,代表股份85,828,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5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8人,代表股份85,837,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8,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5人,代表股份85,828,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596%。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库存的回购股份为9,600,000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需扣减已回购股份,为此公司本次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711,707,933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就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71,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5%;反对1,17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2%;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6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2%;反对1,18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5%;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69,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9%;反对1,18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7%;弃权17,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72,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6%;反对1,17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1%;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641,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69%;反对1,17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4%;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214,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29%;反对15,235,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26%;弃权1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6、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57,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9%;反对1,19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9%;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626,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95%;反对1,19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1%;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66,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0%;
www.qx.com反对1,1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7%;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634,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95%;反对1,1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8%;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62,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2%;反对1,1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5%;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631,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57%;反对1,1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6%;弃权1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管理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83,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36%;反对1,33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0%;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483,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36%;反对1,33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0%;弃权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76,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0%;反对1,34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7%;弃权15,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476,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0%;反对1,34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7%;弃权15,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270,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2%;反对1,1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7%;弃权1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113,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4%;反对1,34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2%;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以上议案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议案9、议案10与会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许成富、童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