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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松)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 松)

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于2024年7月9日起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自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2024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550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2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在本人履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情况进行审核,审议聘任财务总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委员会名称会议召开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32024年7月9日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关于提名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2024年8月29日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4年10月25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提名委员会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关注公司董事会换届情况并对公司拟任高管等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委员会名称会议召开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提名委员会12024年7月9日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参加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5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会议召开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2024年8月28日《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9月30日《关于新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10月25日1、《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12月18日《关于公司拟收购安徽太阳谷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4年度未就如下事项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本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主动跟进审计进展,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审计结果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独立、专业地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充分沟通,听取审计部汇报重点关注事项,每季度审议审计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审计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内审部门组织机构健全、人员保障到位,能够充分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现场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记录、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的相关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0天,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多种履职方式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1. 实地调研与日常沟通相结合:通过充分利用董事会、专委会及股东大会等正式会议机会定期开展现场考察与线上交流,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实况、财务健康状况及内控有效性。

2. 建立高效沟通机制:与董事、高管团队保持常态化联系、通过多元化沟通渠道及时掌握经营管理动态,重点关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及执行效果。

3. 全方位信息收集与分析:持续关注“圣农集团”官方公众号、网络媒体等渠道发布的公司动态,实时跟踪公司官方发布及权威媒体报道,把握公司发展态势;密切关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专业判断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通过以上履职方式,本人致力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与业务扩张情况,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关联交易事项及交易额度将超出2024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对部分关联企业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及事项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主要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能够充分调动各方拥有的资源,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

意将《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关联交易事项将超出前期审议的预计范围,因此对部分关联企业预计的交易事项进行新增,此次新增交易事项能够将公司拥有的生态资源变现经济效益,并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将《关于新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安徽太阳谷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完善业务的区域布局,实现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布点,为公司实施产业链扩张创造有利条件,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因此实施本次交易有其必要性,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2)公司就本次交易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及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条款公平合理,遵循一般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3)因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之一廖俊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并持有公司股票 59,000 股,其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4.根据本次交易的计划安排,尚需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交易各方需根据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价款数额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当依法回避表决。基于上述,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关于公司拟收购安徽太阳谷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林奇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鸣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林奇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期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三)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名公司高管人员简历进行审核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傅芬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廖俊杰先生、席军先生、龚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林奇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廖俊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鸣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以上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任期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来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在兽药、疫苗、鸡只健康等经营方面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王 松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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