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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2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柳道2号289数字半岛4层A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叶宇翔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3月29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287人,代表股份702,043,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739%,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286人,代表股份66,764,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88%,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二)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股份635,928,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433%,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三)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61人,代表股份66,115,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07%,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四)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8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刘来平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王学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监事李爱珍、李扬兵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01,995,35199.9931%27,6000.0039%21,021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0.003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01,999,85199.9937%27,6000.0039%16,521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0.0024%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02,000,77299.9938%27,6000.0039%15,6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0.0022%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02,011,15199.9953%28,5210.0041%4,3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66,731,77199.9508%28,5210.0427%4,3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0.0064%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01,972,15199.9898%55,3000.0079%16,521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66,692,77199.8924%55,3000.0828%16,521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0.024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02,000,45199.9938%32,6000.0046%10,921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0.0016%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02,000,35199.9938%32,6000.0046%11,021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0.0016%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注: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昊天 温骄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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