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 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 2023〕11号)(以下简称 “ 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 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 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 “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相关内容,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颁布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最新准则和相关通知。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 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