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ST宇顺: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8

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智能”)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5年。授信期内,公司为本次授信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位于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担保期限5年。前述预计的是未来十二个月的担保额度,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2022年8月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就上述事宜签署了《最高额融资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支持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本次为工业智能提供担保预计的是未来十二个月的担保额度,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经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工业智能提供担保和抵押,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饶艳超沈八中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