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字[2025]第0100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74,844.8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224,295.02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财税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母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因此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5,224,295.02元,资本公积为1,716,604,473.11元。
鉴于公司截至2024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574,844.83 | 964,417.28 | -25,481,701.4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70,789,997.2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61,758,357.5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4,030,709.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2024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今后,公司将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进行利润分配,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