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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文君)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文君)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集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4年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薛文君,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会计学),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高级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富邦华一银行第一副总裁、总稽核、董事会秘书、北京柯莱特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犁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浙江宠爱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渔点牧和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国华兴益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自2024年1月16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就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2024年度任职期间能够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薛文君111111000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薛文君3300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要求,勤勉尽责,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公司内部控制;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拟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事项进行审核;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本人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能,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完善公司治理。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1月16日1、审议《宇顺电子2023年度审计计划》 2、审议《内审部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就2023年度审计计划进行沟通,监督、评估、指导内审工作。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3月27日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与公司财务进行沟通。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1、审议《关于审阅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5、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8、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9、审议《内审部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就2023年度审计报告相关内容及内部控制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审工作等事项进行沟通。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8月27日1、审议《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4、审议《内审部2024年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就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及内审工作进行沟通。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3、审议《内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就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及内审工作进行沟通。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2月12日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查并同意将审议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1月16日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对候选人进行审查。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2024年4月11日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制定、审查公司
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2、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有效评估。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人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于关联交易等潜在利益冲突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查,以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3日1、审议《关于推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暨主持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11月8日审议《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监督、评估、指导内审工作,参加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充分沟通年报审计计划及内容、审计意见以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并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积极履行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除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事专门会议,与公司事前沟通了解会议拟审议议案情况,以视频、电话、微信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还充分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及规范运作等情况,与内审部、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指导、督导作用。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专业知识,本着一贯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制度的完善等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履行职责。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召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规性、关联交易的影响和风险进行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对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问题和审计问题重点关注,检查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况,督促公司认真检查,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辞任后,公司聘请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本人认为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需要,选聘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财务工作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并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汇报工作,公司暂未聘任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嵇敏先生、张文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赵立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等进行了审核,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履职,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积极保持沟通与交流,发挥专长和经验,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文君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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