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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拟签订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正在筹划购买数据中心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初步测算,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若本次交易进展顺利,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完成公司转型,对公司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快速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因此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框架协议,推进本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及相关工作的开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专业服务,并授权

董事长全权负责与各中介机构磋商、签订、呈报、执行相关的聘请合同(委托协议或业务约定书)并处理与聘请中介机构相关的一切事宜。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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