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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关于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将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鉴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量来看,时间较为紧张,存在无法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披露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展,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相关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对外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5-004),前次业绩预告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500.00万元—2,230.00万元盈利:96.44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1,655.37%—2,412.32%
亏损:1,941.00万元–2,671.00万元亏损:1,847.8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4%—44.55%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535元/股—0.0796元/股盈利:0.0034元/股
营业收入31,200.00万元–33,215.00万元15,519.17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30,792.00万元–32,807.00万元15,221.78万元

(三)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900.00万元—2,630.00万元盈利:96.44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2,070.14%—2,827.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341.00万元–3,071.00万元亏损:1,847.80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26.69%—66.20%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678元/股—0.0938元/股盈利:0.0034元/股
营业收入17,000万元–24,000万元15,519.17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15,000万元–22,000万元15,221.78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谨慎性原则测算后的结果,现将具体变动原因说明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部分业务虽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业务收入以净额法核算。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深刻吸取教训,提高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截至目前,会计师

事务所尚未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果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则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鉴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量来看,时间较为紧张,存在无法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披露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展,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相关工作。

4、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据此,如果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可能会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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