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审议程序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151号),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240.39万元,按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24.04万元后,剩余利润8,316.35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29,158.29万元,减去其他未分配利润调整45.45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429.19万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9,100,3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6,955,017.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 | 36,955,017.40 | 73,910,034.8 | 0 |
回购注销总额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2,931,884.64 | 96,953,503.47 | 67,922,370.17 |
合并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749,055,388.18 | ||
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372,757,839.2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110,865,052.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母净利润 | 125,935,919.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110,865,052.2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年度派发现金股利36,955,017.4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36%。公司对截至2024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预防重大风险等方面,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