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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为总结2023年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促使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3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经营情况,监督了各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议过程,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召开方式主要议题披露日期
1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4/26现场2022年年报和2023年一季报等事项2023/4/28
2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7/13通讯关于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调整的议案2023/7/15
3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8/18通讯2023年年报年度报告2023/8/22
4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10/24通讯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10/26
5六届监事会第六会议2023/11/7通讯关于出售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2023/11/8

二、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报告期内的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决策和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和会议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会计报表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符合公司向社会承诺的《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实际,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按

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对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对该投资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对变更业绩承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海纬机车业绩承诺期(2019-2022年)内发生公共卫生事件(2020-2022年),对海纬机车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是海纬机车未能完成业绩目标的主要因素。本次收购海纬机车股权的业绩承诺方也是海纬机车主要的经营负责人和相关利益方,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业绩承诺期总承诺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将2022年度业绩承诺顺延至2023年履行,减少非正常因素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本次股权交易的公正公平,也有利于激励海纬机车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预期、坚定信心,使海纬机车业务能够持续健康发展,进而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权益

和长期利益。

三、监事会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监事会将在以下几方面改进工作,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

1. 加强学习,提高监事会监督管理水平。监事会成员要加强对证券监管部门颁布的新政策、新规定、新制度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

2. 加强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监事会将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完善监督工作流程,加强在公司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和使用、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和核查,保证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

3. 完善监事会自身运作程序,加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监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自身的运作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时召集会议对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讨论审议。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保证决策的科学、合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监事会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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