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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8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因与《上海证券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于2025年6月30日到期,自2025年7月1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上海证券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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