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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8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继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阮久宏先生、董庆华先生、袁志云女士及原独立董事刘淑君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公司 2024年工作情况及 2025 年工作展望,并

形成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特别提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6,838,348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105,367,669.60元,未超过2024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配股票股利。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符合《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其中,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1.8元(现金红利按派息金额计算,税率按10%计征);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现金2.0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实际应补缴税率20%);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实际应补缴税率10%);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收购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商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商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收购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商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收购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商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商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收购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商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对2024年度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低风险的短期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承兑汇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金额1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和不超过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主体拟使用公司部分不动产、专利抵(质)押担保以及信用担保

的方式进行担保。具体信贷条件以签署相关合同为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借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博深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阮久宏、董庆华、袁志云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成效,有利于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审计负责人牛保华女士已达退休年龄申请退休离任,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习亚楠女士为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专职从事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审计负责人退休暨聘任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4月9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备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计委员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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