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15:3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
考核办法》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能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等各项内容,形成完善、全面的股权激励管理体系,建立股东与核心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