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岳军) 2024年度,本人作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4年度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岳军,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北京岳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岳华中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丽日方中(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岳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众环(北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2018年12月1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本人于2024年12月1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等要求,且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保独立履职。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2、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应出席7次,实际出席7次;召开3次战略发展委员会,本人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3次。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2024年公司无应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履职情况及相关表决结果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定期报
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现场出席 | 通讯出席 | 委托出席 | 未出席 | 出席 | 未出席 | |
李岳军 | 5 | 2 | 0 | 0 | 2 | 0 |
告、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内控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充分利用自己会计专业优势,忠实履行财务报告监督职能,通过审阅审计工作底稿、与管理层及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对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审计机构续聘等专项工作提供专业意见,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通过认真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总结、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督促公司强化监管要求落实,系统性审视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慎研究了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等重大战略事项并提供专业建议,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综上,本人于任期内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履职过程中,会前会对会议文件进行细致研究与分析,会中积极参与议题研讨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秉持独立、审慎的原则行使投票权,会后密切跟踪重大事项执行落地情况,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义务。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4年,本人累计到现场工作时间共18天。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外,积极参与公司新平台发布会、业务研讨会、经营汇报会等,通过与管理层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更加深入了解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完善、市场拓展、经营数据等具体情况。本人还会通过电话、邮件、企业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不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进展与财务状况,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此外,本人积极关注外界传媒、网络发布的有关公司的报道或言论,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实现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年报编制及财务审核过程中,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了解会计师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及时跟踪、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同时,就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
项的汇报,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合法。此外,系统查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合规审查报告,重点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内审工作计划执行以及内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保证公司健康发展。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于任期内积极参与北京证监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和专业机构组织的各项董事履职能力建设专项培训,涉及并购重组六条、市值管理、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违规案例警示等多方面,通过有效学习进一步强化了本人在战略决策监督、重大风险预判等领域的响应能力。此外,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期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新公司法主题培训,听取专业人士对新公司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为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必要支撑。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是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确保本人获取足够的资源支撑决策。二是公司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定期向本人发送公司经营动态、股东变化、市场舆情等信息,保障本人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前,会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三是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中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取额外利益。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于任期内积极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以及公司股吧的评论,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推动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还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规范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全面核查。经审慎核实确认,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于任期内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保证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股东临时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从事公司年度审计服务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聘任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材料,认为其符合任职条件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此外,由于本人在公司任期已满六年,公司董事会已按规定完成换届工作。
(五)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该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六)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各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是否客观公平,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经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此外,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可以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未来,本人将更加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上市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2024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
本页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岳军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