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73股票简称:水晶光电公告编号:(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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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王建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王建华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建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王建华:男,中国国籍,1978年5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宁波三星集团主任助理、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贰陆光学(苏州)有限公司工程师、舜宇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年7月起先后担任公司蓝宝石分厂副厂长、LED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格泰越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建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