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署:
罗永忠 | 罗丽华 | 钟海晖 | ||
李光金 | 饶洁 | 钟胜 | ||
安高成 | 李辉 | |||
监事签署:
刘小明 | 王学伟 | 黄静 | ||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钟海晖 | 李辉 | 高欢 |
饶红 | 王琳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川润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下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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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6 |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署:
监事签署: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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