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2月27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静女士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依据预计的合同收入和公司经营目标编制的。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
司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均按照其行政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工资制度领取报酬,年底根据经营业绩按照绩效考核体系对其进行考评。公司监事报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此议案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
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邹梦兰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邹梦兰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融资经理。由于邹梦兰女士辞职后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邹梦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股东代表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邹梦兰女士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邹梦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同意提名石萍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石萍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本次只补选一名监事,股东大会无需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暨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石萍萍女士简历
石萍萍女士,1982 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5年进入公司任行政经理,现任行政资深经理。石萍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