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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月 日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华明装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5〕037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号)。公司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再次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5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281号)。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提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

2.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6.00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9.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3.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4.00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5.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5.01选举肖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2选举杨建琴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3选举陆维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4选举谢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5选举张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6选举朱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6.01选举江秀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2选举李青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3选举王徐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7.01选举朱勇琴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7.02选举沈旭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注: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上述议案1-12、15、16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14、17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1项议案时,须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即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9、10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余健回避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17项议案时,须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该股东公章);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4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海晶联系电话:021-52708824邮编:200333传真:021-52708824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电子邮箱:dsh@huami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0”,投票简称为“华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议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6.00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9.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3.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4.00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5.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5.01选举肖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2

15.02选举杨建琴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3选举陆维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4选举谢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5选举张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6选举朱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6.01选举江秀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2选举李青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3选举王徐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7.01选举朱勇琴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7.02选举沈旭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说明: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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