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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关于追加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30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3-105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对 7 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专项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及5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1)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二)本次拟授权子公司追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授权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公司名称担保额度(万元)
下属子公司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0
江苏杭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00
合 计120,000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序号被担保公司名称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公司持股比例
1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女埠工业园区A区楼生富50000.000000万人民币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及再生金属资源深度回收利用。100%
2江苏杭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泰兴虹桥工业园区临港大道吕均波50000.000000万人民币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及再生金属资源深度回收利用。100%

(二)被担保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1、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公司名称20230930 资产总额20221231 资产总额20230930 净资产20221231 净资产20230930 资产负债率20221231 资产负债率
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96,409.01330,496.0042,852.2950,738.8589.19%84.65%
被担保公司名称20230930 资产总额20221231 资产总额20230930 净资产20221231 净资产20230930 资产负债率20221231 资产负债率
江苏杭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21,816.06220,261.5831,807.7237,468.0285.66%82.99%

2、被担保对象收入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公司名称2023年1-9月 营业收入2022年 营业收入2023年1-9月 利润总额2022年 利润总额2023年1-9月 净利润2022年 净利润
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7,385.08562,705.73-9,243.28-3,127.85-7,886.56-2,650.86
江苏杭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7,318.3973,092.65-5,660.30-427.74-5,660.30-167.59

3、被担保对象的担保情况

上述子公司截至目前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本次授权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法律文件确定。

2、本次担保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融资决策权,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业务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追加 2023 年度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授权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上市公司各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追加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此次授权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危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追加担保额度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81,859.6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1%;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53,254.62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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