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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5-025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客户家数707家
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所2024年3月6日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所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所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涂蓬芳,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0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先临三维、百隆东方、天山电子、中科亚创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芳芳,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1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中科亚创、新华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潘晶晶,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中电科技、镇海股份、新华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6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同上年审计费用一致,系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水平与拟续聘的天健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建议》,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天健所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并且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所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天健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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