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监事会主席于2020年8月10日向各位监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公司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仰泽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登载于2020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23)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2020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24)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2020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25)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