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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智胜: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2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情况,并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亏损5,858.35万元,加上母公司期初累计未分配利润7,738.54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80.20万元。

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为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拟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2,309,522.09-171,663,330.56-69,163,904.1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94,803.5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8,801,951.6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89,959,105.38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报表

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考虑市场竞争态势加剧的挑战,公司着眼于中长期战略发展,未来将积极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同时加快研发项目推进,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鉴于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经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保障日常生产经营、项目研发等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相关产业顺利发展及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通过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特点,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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