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
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1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358,519,352 | 20.47% |
2 | GRIFOLS,S.A. | 437,069,656 | 6.58% |
3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79,206,652 | 4.21% |
4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 | 268,090,000 | 4.04% |
5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45,941,776 | 3.71% |
6 | RAAS CHINA LIMITED | 189,849,089 | 2.86% |
7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 | 139,700,000 | 2.10% |
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5,683,528 | 1.89% |
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5,488,926 | 1.89% |
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86,619,210 | 1.30%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比例 |
1 |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358,519,352 | 20.48% |
2 | GRIFOLS,S.A. | 437,069,656 | 6.59% |
3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79,206,652 | 4.21% |
4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 | 268,090,000 | 4.04% |
5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45,941,776 | 3.71% |
6 | RAAS CHINA LIMITED | 189,849,089 | 2.86% |
7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 | 139,700,000 | 2.11% |
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5,683,528 | 1.89% |
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5,488,926 | 1.89% |
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86,619,210 | 1.31% |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2、根据海尔集团公司与GRIFOLS,S.A.于2023年12月29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与GRIFOLS,S.A.于2024年1月21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海盈康、GRIFOLS,S.A.将在双方交易完成后,自愿锁定各自持有的相关股份,锁定期限为 36个月。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