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日期:2024年08月28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Jun Xu(徐俊)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赵曦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情况是基于当前形势的预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公司可能存在原材料供应风险、血浆成本上升风险、产品潜在的安全性风险、商誉减值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 公司治理……………………………………………………………………24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8第六节 重要事项……………………………………………………………………47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7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62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63第十节 财务报告……………………………………………………………………6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Jun Xu(徐俊)先生签名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原文;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Jun Xu(徐俊)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文件备至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
释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上海莱士 | 指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海尔集团 | 指 | 海尔集团公司(2024年7月30日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海盈康 | 指 |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7月30日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莱士中国 | 指 |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
美国莱士 | 指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 |
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 | 指 | 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
广东怀集浆站 | 指 | 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
浙江龙游浆站 | 指 | 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
郑州莱士 | 指 |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原名: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邦和药业"),公司全资子公司 |
同路生物 | 指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广西莱士 | 指 |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名: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浙江海康 | 指 |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同路医药 | 指 | 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 |
同路项目 | 指 | 上海莱士以向特定对象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谢燕玲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同路生物的89.77%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
基立福 | 指 | Grifols,S.A. |
GDS | 指 |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
基立福全球 | 指 |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 |
基立福上海 | 指 | 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万丰奥威 | 指 |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85 |
中信银行 | 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白蛋白 | 指 | 人血白蛋白 |
静丙 | 指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巨潮资讯网 | 指 | www.cninfo.com.cn |
深圳熹丰 | 指 |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广仁药业 | 指 | 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 |
凯隆盛业 | 指 | 深圳凯隆盛业贸易有限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上海莱士 | 股票代码 | 002252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上海莱士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anghai RAAS Blood Products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hanghai RAA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Jun Xu(徐俊)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峥 | 邱宏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
电话 | 021-22130888-217 | 021-22130888-217 |
传真 | 021-37515869 | 021-37515869 |
电子信箱 | raas@raas-corp.com | raas@raas-corp.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252,338,864.23 | 3,900,625,795.05 | 9.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40,798,423.17 | 1,238,999,444.63 | 0.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28,729,566.55 | 1,201,167,722.56 | -6.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7,549,432.62 | 1,433,444,222.02 | -103.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7 | 0.184 | 1.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7 | 0.184 | 1.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0% | 4.17% | 下降0.07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372,700,012.22 | 31,928,453,993.18 | 1.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0,746,632,018.70 | 29,633,949,195.13 | 3.75%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2023年8月,GDS与其关联方Grifols Shared Services North America,Inc.,(“GSSNA”)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将GSSNA与Novillux签订的与单分子计数技术(Single Molecule Counting或"SMC技术")相关的技术许可协议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2.02亿美元转让给GDS。GSSNA为Grifols,S.A.的全资子公司。GDS评估团队采用收益法对SMC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结合SMC技术未来预期产生的现金流的净现值,估值
2.02亿美元作为定价依据。在国际会计准则下,GDS依据所支付的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4号指引,外购研发项目并后续用于自行研发的相关支出,其会计处理应遵守企业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根据本集团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SMC项目未达到资本化
时点,本集团于2023年将GDS采购SMC技术的相关支出2.02亿美元(合计人民币1,425,271,600.00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后的净额人民币1,080,830,963.31元计入损益。本集团于2024年转回与SMC技术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人民币11,964,123.33元。因此统一会计政策对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影响为人民币5,383,855.50元。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63,781.3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333,050.2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8,918,094.9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9,261,985.4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709,506.7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7,015.09 |
合计 | 112,068,856.6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修订) 》,本集团2023年上半年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的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套项目改造等项目中人民币3,438,367.02元会被界定为经常性损益,使得2023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小计金额减少人民币3,438,367.02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的2023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合计金额减少人民币2,922,921.84元。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此外,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公司同路医药,获得关联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基立福全球及GDS授权,作为其人血白蛋白产品以及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商,开展进口人血白蛋白以及血筛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行业的细分行业,主要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在医疗急救及某些特定疾病和治疗上,血液制品有着其他药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广西莱士、孙公司浙江海康可生产产品品种及产品数量具体如下:
产品种类 | 产品名称 | 上海莱士 | 郑州莱士 | 同路生物 | 浙江海康 | 广西莱士 |
白蛋白类 | 人血白蛋白 | √ | √ | √ | √ | √ |
免疫球蛋白类 | 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 |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 √ | √ | √ | √ | |
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 √ |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 √ | |||||
凝血因子类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 | √ | |||
人凝血因子Ⅷ | √ | √ | ||||
人凝血酶 | √ | |||||
人纤维蛋白原 | √ | |||||
人纤维蛋白粘合剂 | √ | |||||
产品数 | - | 7 | 4 | 9 | 4 | 3 |
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1、人血白蛋白: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内压升高;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低蛋白血症的防治;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型缺陷病等;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3、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乙型血友病;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时,凝血因子Ⅱ、Ⅶ、Ⅸ、Ⅹ被大量消耗,可在肝素化后应用;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无效;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4、人凝血因子Ⅷ: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5、人凝血酶: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扁桃腺手术创面的渗血。
6、人纤维蛋白原:适用于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7、人纤维蛋白粘合剂: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烧伤创面、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血管外科手术创面的渗血。
8、人免疫球蛋白:用于常见病毒感染的被动免疫,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病毒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9、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乙型肝炎预防。适用于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2)与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3)意外感染的人群。
10、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11、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血液制品的主要原料为健康人血浆,单采血浆站作为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原料的专门供应机构,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和管理,与血液制品企业建立“一对一”的供浆关系。其他生产所需原料,如药用原辅料、药用包材等,采用与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签署年度合同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多种采购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后备供应商引入,以保障生产用物料的稳定供应。
生产模式:公司具备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从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精细化管理,包括班组长及主管的能力提升、现场的5S管理、现场可视化管理、设备的精益TPM管理等;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控制设备和自动化系统,包括生产过程控制系统(PCS7)、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称量系统(WBS)、仓储系统(WMS)等,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产品的质量和成本的控制。
物料及产品在投入使用前或放行前均进行了严格的检验和评审;生产过程中还对关键工艺步骤进行监控、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测,确保了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销售模式:公司根据不同血液制品产品市场特点,对不同产品分别采取委托经销商销售(商销)、面向国内终端医疗机构的直营学术推广销售、委托合同销售组织学术推广、以及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CDC)/政府采购等多种业务模式并行的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同时公司也持续关注海外血液制品市场机会,通过授权经销模式拓展海外市场机会。
代理模式:公司代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全资公司同路医药,获得关联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基立福全球授权,作为其人血白蛋白产品中国市场独家代理商,在中国市场开展其进口人血白蛋白的销售业务。同时获得关联方GDS授权,作为其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中国市场独家代理商,在中国市场开展其血筛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
(四)报告期经营情况概述
受益于中国老龄化人口的增加、医疗专业人员对血液制品临床价值认知的全面提升、血液制品企业对医学教育的持续投入和海外市场的拓展,血液制品市场呈现持续增长态势。随着近几年临床医生与社会大众对血液制品的关注和了解,血液制品相关临床治疗价值被进一步熟知,血液制品行业获得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和发展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专注主业发展,顺势而为,稳健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经营的良性发展。此外,公司狠抓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浆站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持续加强质量管理,采浆量实现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宏观医疗政策推动各产品的临床终端用药进一步规范,人血白蛋白和静丙的临床使用需求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将市场推广工作重点转向凝血因子类市场的开拓上,持续开展出凝血管理项目学术推广获得市场认可,推进全国凝血因子类产品市场和公司凝血因子类产品市场份额的稳步增长。公司人纤维蛋白原和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销量增长快速,对公司整体业务增长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营销团队持续加强公司人纤维蛋白粘合剂、人凝血酶在医院的列名工作,对公司未来的整体业务增长产生积极的影响;另外,面对重组类产品的竞争,公司及时调整人凝血因子VIII的营销策略,人凝血因子VIII市场份额已回到正常市场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营销合规建设和学术引领工作,强化医学事务工作能力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势能和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专业基础。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2亿元,同比增长9.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41亿元,同比增长0.15%;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323.7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7.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5%。
2024年7月,海尔集团成为公司实控人。公司成为海尔集团大健康生态品牌盈康一生的成员。海尔集团将支持公司推进“拓浆”和“脱浆”齐步走路线,在聚焦安全、优质、高效的基础上,坚持科创驱动,持续加大在基础研究、临床转化、产业升级方面的投入,探索生物制药前沿技术;同时,运用物联网场景解
决方案来优化产业链管理,推进流程管理信息化、数智化升级。另外,依托海尔集团成功的“人单合一”管理模式及成熟的全球化运营体系,上海莱士将放眼全球,整合研发、制造、临床资源,在引领中国血制品行业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成长为领先的生物制药企业。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血液制品行业内的发展与壮大,经过35余年的积淀及发展,形成了独特的行业竞争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内行业领先的整体规模
公司整体规模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高的领先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公司目前共有上海、郑州、合肥、温州、南宁共5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拥有单采血浆站44家,分布于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11个省(自治区),浆站数量、遍布区域及采浆量位居行业前列。公司目前产品已经覆盖了白蛋白类、免疫球蛋白类及凝血因子类三大类,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之一。
2、对标先进质量标准,提升产品质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贯穿了浆站质量管理、产品设计开发、供应商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以及产品上市后质量管理等整个价值链条。公司坚持对标国际药品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持续推进从原料血浆采集到终端临床使用等全流程数字化、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保障水平,确保市场品牌竞争力。此外,公司结合制药企业的特点,引入精益生产的理念、方法和工具,积极推行现场5S管理和精益改善等活动,探索血液制品行业“精益GMP”管理的新范式。上海莱士将始终坚持“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践行“上海莱士 健康卫士”的品牌承诺,严格落实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广大患者做更多的药,做更好的药,泽福社会。
3、重视产品研发,积极推动创新发展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推动生物医药领域的创新研发,创造了包括首个病毒灭活人凝血因子产品在内的多个国内“首个”的创新突破,拥有发明专利等多项知识产权。目前公司在研的全球首个针对活化蛋自 C 的血友病单抗治疗产品 SR604 注射液已于 3 月成功获得临床批件,目前已进入临床 l 期的病人入组阶段,相关发明专利已在中国、美国、欧洲等 9 国获得授权。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同路生物完成了人纤维蛋白原CFD适应症的III期临床研究目标,实现了研究的预期成果。
4、丰富的并购经验,提升公司综合能力
公司拥有丰富的并购整合经验。近年,在通过一系列成功的并购战略有效实施后,公司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持续强化对并购标的的投后管理及整合,激发内生式发展动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夯实企业价值;同时进一步推动外延式并购发展战略,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规模增长与价值增长
并重,向着血液制品领先企业的目标迈进。
5、打造合规化、专业化、精准化和服务化的营销体系
公司制定符合合规化、专业化、精准化和服务化的营销策略。优化内部流程,确保产品从发货到患者使用的每个环节都符合法规和合规要求;充分利用数据分析工具,提高营销效率;与医疗机构、专业协会、学术机构等建立长期和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有效的市场反馈机制,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公司确保所有营销活动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广告法、反贿赂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所有相关法规。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审计营销活动,确保合规性。与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士的沟通透明、公开,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交换。组建医学事务团队,为团队提供持续的专业知识和产品培训,提供专业医学支持,如临床试验数据、产品说明书、病例研究等。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精准营销和推广,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产品咨询、使用指导、售后支持等。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患者教育活动,帮助患者了解产品和使用方法,建立长期的患者关怀计划,关注患者使用产品的体验和效果。
6、重要股东赋能,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2024年7月,海尔集团成为公司实控人,将为公司提供全方位支持,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并通过集团化的运作模式,将先进管理经验深度融入公司,助力公司提升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
与此同时,基立福与公司以及海盈康达成新的排他性战略合作协议,基立福将在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就基立福在中国目前已有和未来开展的所有业务经营达成相关合作关系,并就质量和生产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授权安排或技术转让、经销安排、工程和协作服务等合作事项作出约定。特别是,基立福将继续授予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作为其人血白蛋白产品在中国的独家经销商,为公司带来显著的盈利增长和市场竞争力提升。此外,借助基立福的全球网络,公司有望进一步拓展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海外市场,实现业务的国际化布局与优化升级。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4,252,338,864.23 | 3,900,625,795.05 | 9.02% | 主要是报告期内本期人血白蛋白、因子类业务销售增长较好。 |
营业成本 | 2,514,058,106.89 | 2,240,734,547.38 | 12.20% | 主要是进口白蛋白销售比重上升,上半年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进口白蛋白的毛利率下降,故营业成本增加较大。 |
销售费用 | 196,006,556.76 | 194,646,122.76 | 0.70% | - |
管理费用 | 208,302,417.09 | 163,618,091.78 | 27.31% | 主要是本期广西莱士并入合并报表范围、且去年同期无股份支付费用。 |
财务费用 | -9,649,469.26 | -14,069,054.59 | 不适用 | 主要是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
所得税费用 | 228,492,062.95 | 217,248,128.10 | 5.18% | - |
研发投入 | 106,025,740.46 | 86,867,295.05 | 22.05% | 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项目投入。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49,432.62 | 1,433,444,222.02 | -103.32% | 主要是公司提前支付进口白蛋白的货款,获取相应现金折扣及汇率补偿以管理外汇风险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5,455,606.78 | -468,719,415.38 | 不适用 | 主要是当期购买定期存款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149,173.63 | -149,382,827.64 | 不适用 | 主要是上半年支付的股利同比增加,且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4,474,020.94 | 815,546,080.60 | -259.95% | 主要是公司提前支付进口白蛋白的货款,获取相应现金折扣及汇率补偿以管理外汇风险、当期购买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252,338,864.23 | 100% | 3,900,625,795.05 | 100% | 9.02% |
分行业 | |||||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 4,201,108,790.87 | 98.80% | 3,844,867,387.89 | 98.57% | 9.27% |
检测设备及试剂 | 50,273,107.66 | 1.18% | 54,883,822.21 | 1.41% | -8.40% |
其他业务收入 | 956,965.70 | 0.02% | 874,584.95 | 0.02% | 9.42% |
分产品 | |||||
自产白蛋白 | 800,381,182.16 | 18.82% | 682,868,043.34 | 17.51% | 17.21% |
进口白蛋白 | 1,954,885,405.94 | 45.97% | 1,644,576,628.81 | 42.16% | 18.87% |
静丙 | 839,022,274.37 | 19.73% | 992,915,989.88 | 25.45% | -15.50% |
其他血液制品 | 606,819,928.40 | 14.27% | 524,506,725.86 | 13.45% | 15.69% |
检测设备及试剂 | 50,273,107.66 | 1.18% | 54,883,822.21 | 1.41% | -8.40% |
其他业务 | 956,965.70 | 0.02% | 874,584.95 | 0.02% | 9.42%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1,538,180,866.83 | 36.17% | 1,479,364,746.13 | 37.93% | 3.98% |
华南地区 | 925,195,694.70 | 21.76% | 913,241,946.07 | 23.41% | 1.31% |
华北地区 | 1,081,009,635.12 | 25.42% | 918,871,713.09 | 23.56% | 17.65% |
东北地区 | 188,681,786.43 | 4.44% | 154,818,523.57 | 3.97% | 21.87% |
西南地区 | 254,051,156.64 | 5.97% | 271,817,592.60 | 6.97% | -6.54% |
西北地区 | 235,092,258.71 | 5.53% | 155,839,218.31 | 4.00% | 50.86% |
出口 | 30,127,465.80 | 0.71% | 6,672,055.28 | 0.17% | 351.55%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 4,201,108,790.87 | 2,483,868,633.80 | 40.88% | 9.27% | 12.59% | -1.74% |
分产品 | ||||||
自产白蛋白 | 800,381,182.16 | 430,561,271.36 | 46.21% | 17.21% | 13.78% | 1.63% |
进口白蛋白 | 1,954,885,405.94 | 1,605,828,494.05 | 17.86% | 18.87% | 21.87% | -2.02% |
静丙 | 839,022,274.37 | 346,227,501.25 | 58.73% | -15.50% | -19.70% | 2.15% |
其他血液制品 | 606,819,928.40 | 101,251,367.14 | 83.31% | 15.69% | 28.28% | -1.64%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1,538,180,866.83 | 927,132,268.70 | 39.73% | 3.98% | 7.30% | -1.87% |
华南地区 | 925,195,694.70 | 531,580,468.76 | 42.54% | 1.31% | 4.01% | -1.50% |
华北地区 | 1,081,009,635.12 | 648,080,175.05 | 40.05% | 17.65% | 24.52% | -3.3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339,336,302.92 | 23.09% | 主要为:(1)对联营企业GDS 按投资比例45%享有的净损益;(2)对联营企业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按投资比例19%享有的净损益;(3)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万丰奥威。 | 对联营企业按投资 比例享有净损益具 有可持续性。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0.00% | 否 | |
资产减值 | -11,036,314.17 | -0.75% | 主要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79,518.94 | 0.01% | 主要是其他零星小额营业外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79,441,504.39 | 5.41% | 主要是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和捐赠。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358,788,071.53 | 10.38% | 4,000,904,286.08 | 12.53% | -2.15% | - |
应收账款 | 949,936,125.74 | 2.93% | 581,208,155.54 | 1.82% | 1.11% | 主要是当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截止6月末应收账款增加 |
所致。 | ||||||
存货 | 3,684,679,851.54 | 11.38% | 3,666,931,557.58 | 11.48% | -0.1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359,024.09 | 0.07% | 6,516,531.97 | 0.02% | 0.05% | 主要是当期有部分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5,272,542,585.48 | 47.18% | 15,063,759,556.99 | 47.18% | 0.00% | - |
固定资产 | 1,648,724,199.11 | 5.09% | 1,316,303,673.61 | 4.12% | 0.97% | - |
在建工程 | 94,833,576.92 | 0.29% | 134,026,226.31 | 0.42% | -0.13% | - |
使用权资产 | 1,867,506.76 | 0.01% | 2,299,742.97 | 0.01% | 0.00% | - |
合同负债 | 10,603,415.91 | 0.03% | 22,639,352.66 | 0.07% | -0.04% | 主要是预收货款的合同在当期确认收入,且期末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1,513,059.67 | 0.00% | 1,494,083.12 | 0.00% | 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197,406,352.00 | 0.62% | -0.62%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了万丰奥威的股票。 |
预付款项 | 23,611,876.85 | 0.07% | 25,917,758.79 | 0.08% | -0.01% | - |
其他应收款 | 35,023,992.97 | 0.11% | 9,806,002.88 | 0.03% | 0.08% | 主要是为获取供应商现金折扣和汇率补偿,合理安排支付基立福货款,而产生的应收现金折扣和汇率补偿款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26,257,997.82 | 5.33% | 1,311,736,525.00 | 4.11% | 1.22% | 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一年以上定期存单增加。 |
应付账款 | 1,072,918,013.37 | 3.31% | 1,650,817,190.66 | 5.17% | -1.86% | 主要是为获取供应商现金折扣和汇率补偿提前支付货款所致。 |
应交税费 | 113,486,862.73 | 0.35% | 118,870,813.74 | 0.37% | -0.02%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529,074.89 | 0.28% | 147,232,687.62 | 0.46% | -0.18% | 主要是期初包含的预提年终奖已在本期发放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93,614,213.05 | 0.91% | 303,304,499.26 | 0.95% | -0.04% |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GDS45%股权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人民币149.82亿 | 欧洲和美国 | 采购、制造和销售医疗及血液检测产品 | 1、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派了两名员工成为GDS董事,参与GDS董事会决策; 2、基立福承诺,GDS 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测评期”)的累计 EBITDA(通过将经双方认可的测评期内各年度的 GDS 的 EBITDA 相加)将不低于 8.5 亿美元(“承诺 EBITDA”)。如测评期内 GDS 累计实现的 EBITDA 低于承诺 EBITDA,基立福应在 202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且不晚于 2029 年 3月 31 日)向上海莱士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测评期内累计实现的 GDS 的 EBITDA和承诺 EBITDA 之间的差额×上海莱士持有 GDS 股权比例(截至《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签署日为 45%)。基立福承诺,只要其继续直接或间接控制 GDS,其应会促使 | 盈利 | 48.73% | 否 |
GDS 在本次交易 交割后的每个会计年度向其股东宣派金额不少于 GDS 在该财政年度净利润 50%的股息。 |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97,406,352.00 | - | - | - | 10,395,887.84 | 207,802,239.84 | - | - |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97,632.50 | - | - | - | - | - | 297,632.50 | |
金融资产小计 | 197,703,984.50 | - | - | - | 10,395,887.84 | 207,802,239.84 | - | 297,632.50 |
应收款项融资 | 192,870,486.49 | - | - | - | - | -42,687,512.50 | 150,182,973.99 | |
上述合计 | 390,574,470.99 | - | - | - | 10,395,887.84 | 207,802,239.84 | -42,687,512.50 | 150,480,606.49 |
其他变动的内容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变动的内容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与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抵后的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人民币3,644,320.25元,其中3,450,000.00元为诉讼冻结资金,178,820.25元为合同质量保函保证金,15,500.00元为ETC保证金冻结。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56,336,690.87 | 0.00 | 1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002085 | 万丰 奥威 | 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97,406,352.00 | 10,395,887.84 | 207,802,239.84 | 178,918,094.99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合计 | 0.00 | - | 197,406,352.00 | 10,395,887.84 | 207,802,239.84 | 178,918,094.99 | 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1、2015年01月06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2、2016年02月05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公告》。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大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1、2015年01月22日披露《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2016年02月23日披露《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5年 | 非公开发行 | 63,872.71 | 63,872.71 | 58,376.99 | 0 | 24,380.26 | 38.17% | 7,408.0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 - | 63,872.71 | 63,872.71 | 58,376.99 | 0 | 24,380.26 | 38.17% | 7,408.01 | -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14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7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140,221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
同路项目初始存放金额64,020.00万元中包含当时开立募集资金账户时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147.29万元(该发行费用已于2015年完成支付) 截止2024年7月26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 |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上海莱士母公司 | - | 7,872.71 | 7,872.71 | 0.00 | 2,376.99 | 30.19% | - | - | - | - | |
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 否 | 7,872.71 | 7,872.71 | 0.00 | 2,376.99 | 30.19% | 2024年02月07日 | - | - | 否 | |
2、同路生物 | - | 56,000.00 | 56,000.00 | 0.00 | 56,000.00 | 100.00% | - | 513.88 | - | - | |
1)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 | 是 | 26,000.00 | 1,619.74 | 0.00 | 1,619.74 | 100.00% | 2016年12月31日 | - | 是 | 是 | |
2)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0.00 | 30,000.00 | 100.00% | 2015年06月30日 | - | 是 | 否 | |
3)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 | 是 | - | 24,380.26 | 0.00 | 24,380.26 | 100.00% | 2016年12月12日 | 513.88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3,872.71 | 63,872.71 | 0.00 | 58,376.99 | - | - | 513.88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63,872.71 | 63,872.71 | 0.00 | 58,376.99 | - | - | 513.88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6年11月25日与2016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变更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剩余募集资金24,380.26万元及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41.79万元合计24,522.05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不足部分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该收购项目于2016年12月26日完成。 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同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对同路项目募投项目“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进行了预先投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119.61万元。 2015年10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同路项目募集资金119.61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10月,公司以募集资金119.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2024年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路项目之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同路项目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结项完成后,相关账户将不再作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公司将视实际需要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年2月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同路项目之募投项目”设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在慕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所以出现了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同路项目之募投项目投资已实施完毕或达到正常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将该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将同路项目之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 | 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 | 24,380.26 | 0.00 | 24,380.26 | 100.00% | 2016年12月12日 | 513.88 | 是 | 否 |
合计 | - | 24,380.26 | 0.00 | 24,380.26 | - | - | 513.88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一、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 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6,000.00万元,用于加快同路生物现有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建设步伐,并积极争取在其他省份开设新浆站。 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均已完成建设并正式采浆。 鉴于上述情况,彼时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短期内将不会有大额资金投入,因此公司决定变更该 |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批程序 2016年1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剩余募集资金24,380.26万元及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41.79万元合计24,522.05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对此发表了意见。 2016年12月12日,该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6日及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6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同路生物与宁波奇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海螺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顾维艰和沈荣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海康合计9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6,900.00万元。 公司使用同路生物募集资金“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24,522.05万元(其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4,380.26万元,使用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41.79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 该收购项目于2016年12月26日完成,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3日及2016年1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同路生物 | 子公司 | 血液制品生产与销售 | 145,350,000.00 | 5,727,421,188.33 | 5,624,406,776.11 | 946,291,076.00 | 514,760,137.55 | 405,579,649.21 |
同路医药 | 子公司 | 血液制品、检测试剂进口与销售 | 9,000,000.00 | 2,598,097,220.97 | 1,172,296,886.28 | 2,006,496,873.60 | 279,429,382.94 | 187,125,996.23 |
郑州莱士 | 子公司 | 血液制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0,000.00 | 752,169,801.83 | 742,172,741.38 | 138,063,058.56 | 27,510,402.66 | 24,272,599.38 |
GDS | 参股公司 | 采购、制造和销售医疗及血液检测产品 | 0.02美元 | 35,927,353,341.60 | 32,421,231,433.20 | 2,294,958,137.80 | 430,253,566.40 | 488,463,172.4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同路生物、郑州莱士所属行业与本公司一致,为生物制药行业;同路生物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血液制品生产、经营;生物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郑州莱士经批准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同路医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消毒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GDS所属行业为血液制品产业链上一个重要环节,该公司提供全面的输血医学方案,包括旨在改善疾病检测的解决方案,同时不断增加针对特定治疗领域的专业临床诊断方案,包括传染病、自体免疫疾病和神经变性疾病的检测和治疗监测。在输血医学领域,GDS专门研究通过核酸扩增技术(NAT技术)检测血液或血浆捐献中的致病原,同时供应免疫测定试剂和仪器的抗原,以及血型鉴定和抗体测定的化验方法。此外,在临床诊断领域,公司专注于使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技术通过抗原—抗体反应对传染性疾病和自体免疫疾病进行免疫学诊断。GDS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输血医疗,免疫检测和凝血检测领域的仪器制造,并参与血液收集袋的生产及分销。2020年3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GDS45%的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公司持有GDS45%股权。本报告期内,公司享有GDS按投资比例45%计算的投资收益为1.58亿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产品潜在的安全性风险
血液制品的原料是健康人血浆,生产过程中虽然对原料血浆进行了相关病原体的筛查,并在生产工艺中加入了去除和灭活病毒的措施,但理论上仍存在传播某些已知和未知病原体的潜在风险。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继续强化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在发展中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更好地做好质量保证服务。
2、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原料血浆由于来源的特殊性及监管的加强,整个行业原料血浆供应一直以来较为紧张。原料血浆供应量直接决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继续加强对单采血浆站的管理,采取各种手段拓展浆源,努力提升现有单采血浆站的采浆能力。加大布局新浆站开拓力度。
3、血浆成本存在上升风险
受外出务工收入提高及物价水平上升等因素影响,单采血浆站面临供浆员流失压力。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继续优化现有的工艺技术水平,提高单位血浆多产品的利用率;继续加大对献浆员的宣传力度,扩大新浆员体量,提升浆员频次,提高老浆员留存率。
4、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控股合并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广西莱士以及浙江海康后,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广西莱士以及浙江海康未来经营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控制其成本,提升效益及盈利能力,确保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广西莱士以及浙江海康的稳定经营。
5、汇率风险
公司关联交易业务涉及进口贸易,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对策:公司加强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同时与关联方经过友好协商,针对汇率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形,双方同意协商调整相应的产品价格。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 是 □ 否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1)深耕主业,做大做强血液制品产业;(2)夯实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3)以投资者为本,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4)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传递公司价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87% | 2024年02月07日 | 2024年02月08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同路项目之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重新审议<独家代理协议>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3.48%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05月22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别为谭丽霞女士、Jun Xu(徐俊)先生、王全立先生、Amarant Martinez Carrio先生、龚鹰女士、顾琮祺先生;独立董事分别为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卜祥瑞先生,任期自2024年7月30日起三年。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谭丽霞女士为董事长、Jun Xu(徐俊)先生为副董事长、张吉女士为监事会主席,并由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聘任Jun Xu(徐俊)先生为总经理;聘任沈积慧先生、陆晖先生、宋正敏女士、黄勤兵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刘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陈乐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37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6,635,984,837.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45,531,438.97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45,531,438.97 |
可分配利润(元) | 4,393,749,578.33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本公司2024年8月26日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议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人民币(含税)。若以目前公司总股本6,635,984,837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000,000股)计算,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5,531,438.97(含税)。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 适用 ?不适用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数(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报告期末的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分为A、B两类。其中A类参加对象包括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其他核心员工;B类参加对象包括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员工 | 262 | 30,990,000 | 无 | 0.47% |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筹资的资金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初持股数(股) | 报告期末持股数(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Jun Xu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500,000 | 2,500,000 | 0.04% |
胡维兵 | 监事 | 1,000,000 | 1,000,000 | 0.02% |
刘峥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000,000 | 1,000,000 | 0.02% |
宋正敏 | 副总经理 | 1,000,000 | 1,000,000 | 0.02% |
陆晖 | 副总经理 | 1,000,000 | 1,000,000 | 0.02% |
沈积慧 | 副总经理 | 1,000,000 | 1,000,000 | 0.02% |
陈乐奇 | 财务负责人 | 1,000,000 | 1,000,000 | 0.02% |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适用 □ 不适用根据《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7名持有人因存续期内出现了不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条件。根据约定,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收回持有人持有的未解锁份额,收回价格为持有人获得该等权益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相应利息。2024年3月11日及2024年7月5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别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回7名持有人全部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合计46万股),退还原始出资额及相应利息,并办理相关手续。
2024年7月5日及2024年7月11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再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收回的不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7名持有人全部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一名符合条件的员工。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 适用 ? 不适用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 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上海莱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
18、《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3号)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
2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
22、《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21年第24号)
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环境保护部令第15号)
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部令第16号)
25、《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保部令第11号)
26、《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27、《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同路生物: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
18、《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
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改委令2019年第29号)
20、《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
21、《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21年第24号)
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环境保护部令第15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部令第16号)
2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号)
25、《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
26、《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
27、《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环大气〔2020〕33号)
28、《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
29、《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
30、《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四号)。
31、《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社会稳定环境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法【2010】193号)
32、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33、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3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35、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36、安徽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10005-2021
3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39、合肥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
4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1、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
4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4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郑州莱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
13、《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令2019年第29号)
15、《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
16、《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21年第24号)
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1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号)
19、《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20、《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豫环文[2014]161号)
21、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22、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5-2008)
2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8、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文件(郑开环[2000]2号)
浙江海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7、《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
18、《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
19、《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2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2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2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23、《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4]30号)
24、《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25、《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6、《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7、《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8、《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29、《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388号,2021年修正)
30、《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2]80号)
31、《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
32、《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号)
33、《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政令123号)
34、《温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办[2013]83号)
35、《关于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温政办(2013)第62 号)
36、《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7]250号)
3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
3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11号)
39、《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
4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
4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环境保护部令第15号)
4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公布)
4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4、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4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4年版)
4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14号
47、《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48、《关于印发〈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应急〔2019〕17号)
4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50、《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0]75号)
51、《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21年第24号)
52、《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5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54、温环通〔2019〕57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5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56、《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
5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广西莱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
1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2号;
15、《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局国经贸资源〔2000〕第1015号;
16、《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17、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8、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桂环发〔2009〕52号;
19、《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南府发〔2009〕46号;
20、《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环保局环字〔2001〕13号);
2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08〕12号;
22、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3、《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
24、桂政办发〔2011〕1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25、南府办〔2011〕137号《南宁市联防联控市区扬尘污染工作方案》;
26、南府办〔2011〕77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
27、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上海莱士:
2009年8月,获得《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管【2009】796号。
2013年4月,获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试生产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评【2013】168号。
2013年7月,获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延长试生产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评【2013】391号。
2015年1月,获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评【2015】28号。
2015年,获得《排水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P2015234号。
2018年5月,获得《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套项目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编号:沪奉环保许管【2018】121号。
2020年8月,完成环保自主验收,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2020年6月,获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编号:P20200198,有效期至2025年6月17日。
2020年9月,获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100006072419512001V,有效期至2023年8月30日。
2023年6月9日,《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变更,编号:奉水务排证字第P20230257号,有效期至2025年6月17日。
2023年8月,《排污许可证》延续更新,证书编号:913100006072419512001V,有效期至2028年8月29日。
同路生物:
2011年12月,取得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编号:
环建审【2011】468号。
2015年5月,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编号:合环验【2015】123号文),通过了环保验收。2017年5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进行备案,编号:合高经经贸【2017】164号。2017年6月,编制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3月,取得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编号:环建审【2018】29号。2020年7月,通过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验收。2023年8月,排污许可证延续,证书编号:91340100610306701H001V,有效期至2028年8月16日。2023年9月,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证书编号:91340100610306701H001V,有效期至2028年9月21日。
2024年7月,取得了关于《同路生物血液制品车间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表,项目备案号:合高自贸环备(2024)1003号。
郑州莱士:
2012年3月,获得《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场地改建、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境标准的意见》,编号:郑环建函【2012】22号。
2012年5月,获得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场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的审查意见,编号:郑环审【2012】33号。
2012年6月,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的初审意见》,编号:
豫环函【2012】164号。
2012年6月,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场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编号:豫环审【2012】89号。
2013年11月,获得《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场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环保核查报告》,编号:豫环监总函【2013】576号。
2015年3月,获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凝血因子中试场地建设内容除外)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审查意见》,编号:郑环审【2015】181号。
2015年5月,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产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豫环审【2015】178号。
2020年3月,编制《自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年3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安监局关于《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自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开环安审【2020】22号。
2020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1007167147891001X,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0日。
2023年11月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12月18日取得新的《排污许可证》,编号:
914101007167147891001X,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7日。
浙江海康:
2014年8月,取得《浙江海康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瓶血液制品GMP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
2014年11月,获得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瓶血液制品GMP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编号:温鹿环建(2014)123号。
2014年12月,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温鹿排准字第20140179号。
2016年9月,完成工业锅炉煤改气工程。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016年10月,取得《温州市排污权证》,编号:温排污权证 CSLC 字第160116号。
2017年4月,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瓶血液制品GMP升级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编号:温鹿环验(2017)10号。
2023年3月,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编号:浙温鹿排准字第025-2023009号,有效期至2028年3月1日。
2023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30070431661XK001Z,有效期至2028年8月26日。
因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增加废气及臭气排放口,重新申报排污许可证,于2024年2月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30070431661XK001Z,有效期至2029年2月4日。
广西莱士:
2012年10月,获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血液制品异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审查意见,编号:南环建字〔2012〕221号。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上海莱士 | 废水污染物 | CODcr(化学需氧量) | 纳管 | 1 | 厂区总排口 | 49.135mg/L | DB31/373-2010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 | 6.37188t | - | 无 |
NH3-N(氨氮) | 1.819mg/L | 排放标准 | 0.186057t | - | 无 | |||||
PH值 | 6.87 | - | - | 无 | ||||||
同路生物 | 大气污染物 | 臭气浓度 | 间接排放进入大气 | 1个 | 厂区西侧废气排放口 (DA001) | 426.8 (无量纲) | 安徽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 - | 无 |
挥发性有机物 | 间接排放进入大气 | 1个 | 厂区西北侧废气排放口(DA002) | 2.1mg/m? | 安徽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0.0074t | 无 | |||
臭气浓度 | 间接排放进入大气 | 1个 | 厂区西南侧废气排放口(DA003) | 74 (无量纲) | 安徽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 - | 无 | ||
硫化氢 | 0.017mg/m? | 0.00003t | - | 无 | ||||||
氨(氨气) | 1.53 mg/m? | 0.0027t | - | 无 | ||||||
二氧化硫 | 间接排放进入大气 | 1个 | 厂区西北侧废气排放口(DA004) | 3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合肥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0.0061t | - | 无 | ||
氮氧化物 | 41.5 mg/m? | 0.00273t | - | 无 | ||||||
颗粒物 | 6.9 mg/m? | 0.014t | - | 无 | ||||||
林格曼黑度 | ND | ND | - | 无 | ||||||
硫化氢 | 间接排放进入大气 | 1个 | 厂区西北侧废气排放口(DA006) | 0.016 mg/m? | 安徽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0.00007t | - | 无 | ||
氨(氨气) | 1.54 mg/m? | 0.0077t | - | 无 | ||||||
臭气浓度 | 48.3(无量纲) | - | - | 无 | ||||||
非甲烷总烃 | 9.98 mg/m? | 0.046t | - | 无 | ||||||
废水污染物 | COD | 纳管排入合肥市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 | 1个 | 厂区西南侧污水总排口DW001 | 48.05mg/l | 根据排污许可证规定需执行受纳污水处理厂排水协议的浓度限值 | 2.35t | 13.516t/a | 无 | |
氨氮 | 5.17mg/l | 0.23t | 1.293t/a | 无 | ||||||
总氮(以N计) | 9.4 mg/l | 0.219t | 1.481t/a | 无 | ||||||
总磷(以P计) | 0.8 mg/l | 0.03t | - | 无 | ||||||
郑州莱士 | 废水污染物 | COD | 排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 | 1个 | 厂区南侧污水总排口 | 15.6mg/L | 提取类制药行业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 限值:100mg/L | 0.585t | - | 无 |
氨氮 | 排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 | 1个 | 厂区南侧污水总排口 | 0.19mg/L | 提取类制药行业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 限值:15mg/L | 0.005t | - | 无 |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排入大气 | 1个 | 厂区东侧废气排放口 | 15.4mg/m3 | 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限值:30mg/m3 | 0.12t | - | 无 | |
浙江海康 | 废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排入大气 | 1个 | 厂区北侧锅炉排放口DA001 | 22mg/m? | 《温环通〔2019〕57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0.0554 t | 1.35 t/a | 无 |
颗粒物 | 2.3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 | 0.0058t | - | - |
二氧化硫 | <3 mg/m? | 2014) | 0.0038 t | 2.0 t/a | 无 | |||||
林格曼黑度 | <1级 | - | - | - | ||||||
废水污染物 | CODcr(化学需氧量) | 纳管排入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 | 1个 | 厂区北侧DW001 | 94.4mg/L | 《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923—2014) | 0.1340t | 1.52t/a | 无 | |
NH3-N(氨氮) | 1.099mg/L | 《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923—2014) | 0.0016t | 0.38t/a | 无 | |||||
总氮 | 2.331mg/L | 0.0034t | - | 无 | ||||||
PH | 6.90 | - | - | 无 | ||||||
广西莱士 | 废水污染物 | CODcr(化学需氧量) | 纳管 | 1 | 厂区总排口 | 80mg/L |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中表 2 相关标准 | 3.602t | - | 无 |
NH3-N(氨氮) | 10mg/L | 0.4938t | - | 无 | ||||||
PH值 | 7.1 | - | -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上海莱士: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规模为600m
/d,工艺为调节池+酸化水解+好氧+接触氧化+消毒,运行情况为连续运行。
废气:动物房、污水站产生的臭气经排风管道收集,排放口安装“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24小时连续运行。锅炉是以天然气作为清洁燃料,并采用高效低氮燃烧器,氮氧化物等超低排放。实验室质检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锅炉房、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减震设施的同时安装了隔音门,将噪声降至标准范围内。固废: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均委托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公司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分别建立了医疗废物仓库、危险废物仓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用于固废的分类贮存,符合《固废法》中相关要求。同路生物: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一套IC厌氧反应器,处理规模约为200t/d,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50m?/d,工艺为:IC厌氧反应器+CASS反应+消毒)处理达标后间歇性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过污水站处理,主要污染因子COD排放浓度平均降幅达98.1%以上,废水所有排放指标均符合排放要求。
废气:
(1)动物实验中心废气:产生的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组合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治理设施24小时连续运行。所有废气排放指标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2)乙醇储罐废气:将乙醇储罐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二级水喷淋”吸收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治理设施24小时连续运行。
(3)污水处理站废气:好氧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经“生物除臭+光催化氧化”组合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治理设施24小时连续运行。
(4)IC厌氧发酵废气:IC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密闭收集,经燃烧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沼气储罐需到达一定压力,后端燃烧器方可自启动燃烧,故废气治理设施为间歇运行。
(5)废水收集池(IC旁)废气:对废水收集池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箱”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治理设施24小时连续运行。
固废: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并按照固废法相关要求建立危废库及一般固废暂存库。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相关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风机口安装消音器、厂房墙壁和窗户采用隔声材料。
郑州莱士: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生活、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污水处理系统,经氧化池及沉淀池的反冲洗、自清洗工艺,生物脱氮、除磷的A2/O工艺,去除COD和氨氮,达标后间歇性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行情况为连续运行。
废气:
(1)郑州莱士食堂安装有两台油烟净化器对厨房油烟进行净化,每台风量为4000 m
/h,每天运行4个小时。
(2)郑州莱士自建锅炉为改造过的低氮燃烧型锅炉,废气排放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执行,各种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无需固定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的减噪措施,对空气压缩机、鼓风机及各种泵类除采取基础减震外,还在噪声源周围增设隔声罩进行隔声降噪。
固废:
郑州莱士严格按国家法律和地方规定要求强化固废管理,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经资质审核的第三方处置公司进行处置。
浙江海康: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50m
/d,工艺为:生化处理(厌氧+缺氧+好氧处理)+MBR膜过滤+紫外消毒,运行情况为每天8:00-18:00,污水达标排放。
废气:
动物房产生的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排放口安装“过滤+吸附”,24小时连续运行。锅炉废气:2019年8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锅炉排放综合治理,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
以下。2020年8月24日启动锅炉低氮改造,8月27日完成,9月4日经浙江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采样检
测,显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结果为32mg/m
,符合排放标准,现每月监测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均符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经管道收集送风至喷淋塔吸附除臭,达标排放。噪声:锅炉房、自备发电机房安装隔音装置,将噪声降至标准范围内。医疗废弃物:和第三方单位温州市益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医废处置合同,全年产生医疗统一移交该公司处置。
广西莱士: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规模为120m
/d,工艺为调节池+酸化水解+好养+接触氧化+消毒。
废气:锅炉是以天然气作为清洁燃料,并采用高效低氮燃烧器,氮氧化物等超低排放。噪声:锅炉房、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减震设施的同时安装了隔音门,将噪声降至标准范围内。固废: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均委托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公司进行合法合规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海莱士:
成立了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在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2016年9月,公司制定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9月,获得上海奉贤区环保局《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02-310120-2016-037-L。
2020年9月,公司对《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2020年9月,获得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
02-310120-2020-046-L。
2023年9月,公司对《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重新进行备案,备案编号:02-310120-2023-260-L。
同路生物:
2015年4月,同路生物制定了《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管理职责、保障措施等内容,为车间、部门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提供了指导原则及总体框架。
2015年5月,同路生物组织召开了环境应急预案专家评估会。
2015年7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0105-2015-001-L。
2019年11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修订备案,备案编号:340105-2019-047-L。2023年3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修订备案,备案编号:340171-2023-017L。郑州莱士:
2016年4月,郑州莱士制定了《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020年12月,郑州莱士签署发布《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安监局备案,备案编号4101072020014L。
2024年5月,郑州莱士对《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签署发布,经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备案,备案编号410161-2024-006-L。
浙江海康:
2017年3月,浙江海康制定了《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2年11月,浙江海康制定了新版《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30302-2023-001L。
广西莱士:
2017年12月,广西冠峰制定了《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上海莱士: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约307.3312万元用于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其中,污水运行费用16.50万元,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维费用18.70万元;第三方监测费用7.80万元,土壤及地下水监测9.00万元;危险废物处置费用234.8362万元,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费用20.0056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约为0.4894万元。
同路生物: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共计投入约86.1万元,其中包含:
废水处理:废水总排口在线站房第三方运维费用(包括药剂费与设备维保)3.25万元;污水站第三方委托运营费16.26万元。
废气处理: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更换费用0.36万元,第三方环境监测费用2.308万元。
固废处理:危险废物处置费52万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费0.2万元。
其他:公司雨水管网应急排查及施工维修费用1.27万元;污水处理站好氧池曝气管更换费用10.5万元。
同路生物按照合肥市高新区税务局要求报告,根据当地减免政策共缴纳环境保护税3.83元。
郑州莱士: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共计投入48.85万元,其中:排污许可证新增项目检测0.35万元、危险废物处置费31.27万元、污水站运行服务费5万元、污水站劳务费7.88万元、全厂环境监测费2.85万元、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修订1.5万元。
郑州莱士按照河南税务的要求,报告期共缴纳环境保护税0.21万元。浙江海康: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共计投入22.49万元。其中废水处理:污水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运维费用7.8万元,网络专线3,000元,药剂投入2,000元,危废处理费用5,000元;废气处理:活性炭过滤袋1,560元;固废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12.44万元;排污权有偿使用费10,950元。浙江海康按照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要求报告,根据当地减免政策共缴纳环境保护税0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上海莱士:
公司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对废水的流量、PH值、CODcr(化学需氧量)和NH3-N(氨氮)进行在线监测,同时每年、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各一次水、气、噪声专项检测。
每年定期对公司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专项检测。
自行监测方案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备案。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定期监测、编制执行报告,监测结果和执行报告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自行监测方案均建立了质量保证措施。一是根据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核对监测数据,发现偏差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二是监测活动根据在线和固定源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确保监测数据 100%上报。三是委托第三方开展在线设施的维护、比对工作。
同路生物:
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规范化管理,废水总排口安装COD、氨氮、pH在线监测设备;现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对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开展专项检测并出具CMA报告并按时上传检测数据至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信息系统,确保自行监测数据上传率达100%;
郑州莱士:
公司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对废水的流量、PH值、CODcr(化学需氧量)和NH3-N(氨氮)进行在线监测,锅炉已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对氮氧化物进行在线监测。
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采用自动监测、定期委托第三方手工监测的方式进行,自行监测方案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备案。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定期监测、编制季度、年度执行报告,监测结果和执行报告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自行监测方案均建立了质量保证措施。一是根据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核对监测数据,发现偏差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二是监测活动根据在线和固定源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确保监测数据 100%上报。三是委托第三方开展在线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比对工作。
每年定期对公司厂区地下水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地下水环境进行专项检测。
浙江海康:
公司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HJ1256-2022)中生物药品制品制造业监测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其中废水总排放口监测指标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要求采用自动监测,其余废水监测指标、废气监测指标及噪声检测指标均采用手工监测。本公司已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要求在废水总排放口安装了相关监测因子的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并已委托专业化运维公司进行运营维护,该系统运维期间相关台账、报表、数据传输率、有效率及故障解决时效,故障报告等相关运维工作能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监管工作的需求:符合(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等相关考核指标要求。
本公司手工监测指标已委托专业化第三方检测公司定期检测,并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比对检测,自行监测方案已上传至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备案,并按监测频次要求按时公开监测数据。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编制季度、年度执行报告,监测结果和执行报告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2022年3月,根据温州市环保部门的要求,申领了企业环保码。分绿码、黄码、红码三种,公司截止目前一直为绿码。
广西莱士:
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对水、气、声、噪音专项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厂区内土壤及地下水检测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上海莱士:
根据排污许可证上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和计划,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及地下水等方面进行环境因素检测,确保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按照《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编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年报》,同时将检测监测数据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及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共享平台上进行全国公示。
同路生物:
2017年,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在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官网进行了一次公示、二次公示及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和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1月,完成“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2022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2023年1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2022年第四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度报告及2022年度排污许可执行年度报告。2023年3月,公司按照《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编制2022年度报告并公示
2023年4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2023年第一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度报告。
2023年7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2023年第二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2023年第三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度报告。
2023年,为积极响应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公布令,已将全年废水、废气、噪声专项检测CMA报告在同路生物网站www.tonrol.com进行公开。
2024年3月,完成“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2023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2024年3月,公司按照《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编制2023年度报告并公示
2024年4月,完成“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2023年度信用评估填报工作。
2024年4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2024年第一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度报告。
2024年4月,为积极响应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公布令,已将2024年第一季度的废水、废气、噪声专项检测CMA报告在同路生物网站www.tonrol.com进行公开。
郑州莱士:
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及地下水等方面进行环境因素检测,确保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按照《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编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年报》,同时将检测监测数据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及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共享平台上进行全国公示。
浙江海康:
根据排污许可证上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厂界等方面进行环境因素检测,确保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按照《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平台上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同时将检测、监测数据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和“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上填报。
广西莱士:
2017年,关于《血液制品异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官网进行了一次公示、二次公示,及关于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血液制品异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的公示。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海康:
2023年9月,将制水间纯蒸汽发生器及多效蒸馏水机产生的多余蒸汽及其冷凝水通过不锈钢管道做保温处理后引至燃气锅炉补水箱,以90℃以上热水形式补充至锅炉内,减少天然气消耗。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上海莱士:
2017年3月,获得上海奉贤区环保局《企业环保守法情况证明》,编号:沪奉环证【2017】第010号。
2018年10月,获得上海奉贤区环保局《企业环保守法情况证明》,编号:沪奉环证【2018】第074号。
2020年4月,获得上海市奉贤经济开发区生物科技园区颁发的“2019年度环境保护先进集体”。
2020年11月,完成水平衡测试,并向上海市水务局进行备案,备案号:给水备案(水平衡)5-0764。
2020年11月,获得上海市节水型企业称号。
2021年7月,获得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企业环保守法情况证明》,编号:沪奉环证【2021】第081号。
2022年6月,获得2021年度奉贤区企业环保“领跑者”称号。
2024年1月 ,获得上海市奉贤区城市建设高峰杯“先进集体”称号。
同路生物:
2016年初,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并于2016年12月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评估,编号:合高清审【2016】2号。
2017年1月,收到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函》,编号:合高环清验【2017】1号。
2018年1月,荣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颁发的“环境应急先进单位称号”。
2019年5月,荣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颁发的“2018年度环境管理提升先进单位”。
2021年,荣获合肥市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11月,荣获“安徽省环境诚信企业”称号。
2023年4月,荣获“2022年度合肥市节水型企业”称号。
2023年10月,企业顺利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
郑州莱士:
2016年3月,获得“2015年度郑州市固体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编号:郑环文【2016】40号。
2024年1月,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完成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2023年四季度季报及2023年全年度环境信息公示年报。
2024年1月,郑州莱士在“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填报2023年度年报。2024年2月,郑州莱士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填报2023年度报告。浙江海康:
2021年6月底,浙江海康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第一季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上报。第二季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正在上报中。2022年1月,浙江海康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企业生态环境系统年报。2022年12月,浙江海康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2022年度1-4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报。2023年1月,浙江海康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2022年度排污许可执行年报。2023年1月,浙江海康在“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填报2022年度年报。2023年2月,浙江海康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填报2022年度报告。2023年7月,浙江海康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2023年度1-2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报。2024年1月,浙江海康在“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填报2023年度年报。2024年1月,浙江海康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填报2023年度报告。2024年2月,浙江海康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2023年度第3、4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报及2023年度排污许可执行年报。2024年7月,浙江海康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2024年度第1、2季度排污许可执行季报。
二、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郑州莱士诉凯隆盛业及何小玲对深圳熹丰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事项 | 21,786.21 | 否 | 公司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于 2019 年 7 月就广仁药业股权转让剩余款项支付事项对深圳熹丰提起诉讼,后在郑州中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并收到了郑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豫 01 民初 1748 号)。后续,深圳熹丰一直未按《民事调解书》向郑州莱士支付剩余款项。 2020年7月22日,郑州莱士向郑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郑州中院对深圳熹丰持有的广仁药业100%股权进行司法拍卖,但流拍。由于标的股权仍无人购买,且郑州莱士与深圳熹丰仍无法就标的股权抵债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郑州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豫01执 975号,决定终结执行程序。 在追讨欠款过程中,郑州莱士发现深圳熹丰的股东凯隆盛业于2021年6月2日办理了深圳熹丰的简易注销登记,但未通知郑州莱士,也未对郑州莱士的债务进行清偿,注销行为损害了郑州莱士的合法权益。郑州莱士于2021年8月10日起诉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人凯隆盛业及何小玲对深圳熹丰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偿还郑州莱士与深圳熹丰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总价款的49%剩余款项即人民 币11,662万元及滞纳金人民币80,409,490 元,共计197,029,490元。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中院”)于 2022年3月22日-23日通过线上开庭形式予以审理,并于2022 年3月29日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1)粤03 民初 6111 号),一审法院支持了郑州莱士诉讼请求,判决凯隆盛业及何小玲对相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郑州莱士收到何小玲于 2022 年 4 月 9 日出具的《民事上诉状》,何小玲不服深圳中院作出的(2021)粤 03 民初 6111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6月29日进行了开庭审理,于2023年8月14日做出(2022)粤民终260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何小玲上诉,维持原深圳中院一审判决,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3年11月24日深圳中院下达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23)粤 03执保3392号,冻结何小玲持有的凯隆盛业99%股权及何小玲、凯隆盛业银行账户。2023年11月25日深圳中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23)粤03执保 3392号,裁定查封、冻结、扣押何小玲、凯隆盛业的财产(以人民币198,056,437.45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为限),并裁定立即执行。 2024年2月22日深圳中院下达查证结果通知书(2024)粤03执89号,对何小玲、凯隆盛业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证,冻结了何小玲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的4000020401131669746账户,目前正在申请深圳中院通过拍卖、变卖等程序依法处置何小玲持有的凯隆盛业股权。 | 2022年3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6111号),一审法院支持郑州莱士诉讼请求,判决凯隆盛业及何小玲对相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何小玲不服深圳中院作出的判决书,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6月29日进行了开庭审理,于2023年8月14日做出(2022)粤民终260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何小玲上诉,维持原深圳中院一审判决,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3年11月24日深圳中院下达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23)粤 03 执保 3392 号,冻结何小玲持有的凯隆盛业99%股权及何小玲、凯隆盛业银行账户。2023年11月25日深圳中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23)粤 03 执保 3392 号,裁定查封、冻结、扣押何小玲、凯隆盛业的财产(以人民币 198,056,437.45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为限),并裁定立即执行。 2024年2月22日深圳中院下达查证结果通知书(2024)粤03执89号,对何小玲、凯隆盛业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证,冻结了何小玲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的4000020401131669746账户,目前正在申请深圳中院通过拍卖、变卖等程序依法处置何小玲持有的凯隆盛业股权。 | 郑州莱士诉凯隆盛业及何小玲对深圳熹丰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事项 | 2020年01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合同纠纷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以及相关定期报告 |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重大诉讼/仲裁标准的诉讼/仲裁 | 1,048.19 (注1) | 是 | - | - | - | - | - |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重大诉讼/仲裁标准的诉讼/仲裁 | 1,457.83 | 否 | - | - | - | - | - |
注1: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重大诉讼/仲裁标准的诉讼/仲裁形成预计负债金额为525.14万元。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董事会换届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合计9名董事,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控制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席位。结合公司股东目前持股情况及公司董事会席位构成,经审慎判断,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控股股东变更为海盈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尔集团。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基立福全球 | 基立福的关联公司 | 经销关联人产品、商品 | 购买境外关联人基立福全球商品并在境内营销和销售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司对采购产品与现有产品的性能及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同类产品目前在国内市场的价格,确定采购价格。 | 市场交易定价原则 | 2.31亿美元 | 61.59% | 5.62亿美元 | 否 | 同路医药向基立福全球的付款应在发票开具日起一百八十(180)日内支付。 | - | 2024年01月22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
GDS | 基立福的关联公司 | 经销关联人产品、商品 | 购买境外关联人GDS商品并在境内营销和销售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司对采购产品与现有产品的性能及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同类产品目前在国内市场的价格,确定 | 市场交易定价原则 | 0.06亿美元 | 1.72% | 0.20亿美元 | 否 | 同路医药应于GDS(和/或代表GDS的指定账单代理)出具发票之日起的九十(90) | - | 2024年01月22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
采购价格。 | 日内向GDS支付产品价格。 | ||||||||||||
基立福上海 | 基立福的关联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并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公司向基立福上海采购产品,同时基立福上海为公司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司对采购产品与现有产品的性能及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同类产品目前在国内市场的价格,确定采购价格。 | 市场交易定价原则 | 97.94 万元人民币 | 0.04% | 195.89万元人民币 | 否 | 上海莱士向基立福上海的付款应在发票开具日起一百八十(180)日内支付。 | - | 2024年01月22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
海尔血液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 海盈康的关联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公司向海尔血液技术重庆有限公司采购采浆设备及试剂耗材等商品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司对采购产品与现有产品的性能及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同类产品目前在国内市场的价格,确定采购价格。 | 市场交易定价原则 | 37.00万元人民币 | 0.01% | - | - | 上海莱士向海尔血液的付款应在收到发票后,且收到货物起三十(30)日内支付。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计划履行,未发生差异很大的情况。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莱士中国关联方美国莱士逾期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美国莱士以前年度销售产品应收账款余额为679.88万美元(按照2024年6月30日外汇牌价,约合人民币4,845.39万元),前述应收账款余额均已超过约定的6个月信用账期。
公司于2019年8月关注到美国莱士未按例按时支付货款后,及时并数次与美国莱士进行沟通,鉴于美国莱士因资金紧张确实无法按时支付货款的事实,公司于2019年11月采取措施,停止继续对美国莱士发货;同时为维护公司近二十年积累的海外市场地位,确保产品的持续稳定出口,美国莱士同意、支持并配合公司与现有国外客户建立了直接业务关系。
自上述情况发生以来,公司多频次向美国莱士发出催款函,并于2020年7月、2021年4月、2021年8月、2022年3月、2022年4月和2022年8月专门委托律所向美国莱士发出催收《律师函》以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美国莱士分别于2020年4月、12月、2021年3月出具书面说明及函件,对自2019年下半年起,因资金紧张导致未按期付款深表歉意,拟通过催收其他应收账款、向银行申请贷款等措施,努力筹措资金,并申请付款延期至2022年3月底。
2022年4月,美国莱士再次出具函件表示,由于外部环境压力持续,美国莱士业务开展及资金筹措不如预计,虽想方设法,仍无法落实原还款计划,对此表示深深的歉意。美国莱士将根据现状,调整经营方式,努力开拓适应市场需求的业务,处置资产,尽全力还款,争取早日付清全部货款,美国莱士出具还款时间表,拟于2023年12月前还清上述全部欠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计还款64.86万美元,截至目前,余额尚未还清。
考虑到美国莱士代理出口公司的产品已近二十年,其先后开发了东南亚和南美等多个海外市场,公司因此成为国内首家出口血液制品的企业;为保持莱士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多年以来美国莱士对市场的投入较大,为维护公司近二十年积累的海外市场地位,确保产品的持续稳定出口,美国莱士在公司停止对其发货后支持并配合公司与现有国外客户建立了直接业务关系,目前,公司尚未收回美国莱士全部应收账款,不排除前述应收账款最终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已于2020年对美国莱士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跟踪、督促上述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包情况说明
(3) 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
2019年3月,公司与Grifols,S.A.等签订了《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将在生产质量规范、知识产权、技术研发、管理经验、销售渠道、工程和协作服务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自2021年起,公司与关联方基立福全球和GDS相继签署了独家代理协议/独家经销协议,指定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为基立福白蛋白相关产品、GDS(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以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为了推动双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基立福全球、GDS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分别向基立福全球、GDS出具Bank Comfort Letter(“银行安慰函”)作为同路医药的付款保证,以提高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公司为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事项(针对白蛋白相关产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和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推动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之间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基立福全球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向基立福全球出具银行安慰函作为付款保证以提高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公司为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公司2023年向基立福全球出具的安慰函中对同路医药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00,000美元,具体的担保金额在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之间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内,担保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经公司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期。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及2023年5月
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推动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之间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基立福全球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向基立福全球出具银行安慰函作为付款保证以提高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公司为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公司2024年向基立福全球出具的安慰函中对同路医药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5.62亿美元,具体的担保金额在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之间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内,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经公司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期。上述有效期内的担保终止(即2023年5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同路医药的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事项(针对GDS血液筛查等相关产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和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推动同路医药与GDS之间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GDS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向GDS出具银行安慰函作为付款保证以提高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公司为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公司2023年向GDS出具的安慰函中对同路医药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25,000,000美元,具体的担保金额在同路医药与GDS之间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内,担保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经公司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期。上述有效期内的担保终止(即2022年6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同路医药的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及2023年5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推动同路医药与GDS之间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GDS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向GDS出具银行安慰函作为付款保证以提高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公司为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公司2023年向GDS出具的安慰函中对同路医药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0.2亿美元,具体的担保金额在同路医药与GDS之间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内,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经公司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期。上述有效期内的担保终止(即2023年5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同路医药的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担保余额13,601.53万美元(即截至2024年6月30日同路医药对基立福全球、GDS、基立福上海的应付账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6月30日)净资产的3.15%。
报告期内,除上述公司为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3、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基立福的通知,基立福正在筹划涉及公司股权变动的重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基立福的公告信息)。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筹划涉及公司股权变动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基立福与海尔集团于2023年12月2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原协议”),海尔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协议收购基立福持有的公司1,329,096,152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0.00%,转让价款125.00 亿元;同时,基立福将其持有的剩余公司 437,069,656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海尔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行使,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6.58%(“本次交易”或“本次权益变动”)。经基立福与海尔集团协商一致,海尔集团指定海盈康作为上述协议项下的承继方,海尔集团、海盈康与基立福于 2024 年1月21日重新签订了《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新协议”),新协议格式和内容与原协议保持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合规确认,并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了相关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海盈康在协议收购基立福持有的上海莱士1,329,096,152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时上海莱士当时总股本的20%)的基础上,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接受基立福持有的剩余上海莱士437,069,656 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时上海莱士6.58%股份)的表决权委托;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尔集团将合计控制上海莱士1,766,165,808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时上海莱士当时总股本的26.58%)对应的表决权。基于前述,并结合近期相关市场案例,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海尔集团及海盈康与Grifols, S.A.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海盈康持有公司 1,329,096,152 股股份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0.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所有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尔集团将通过海盈康合计控制公司1,766,165,808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6.58%)所对应的表决权。
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董事会换届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合计 9 名董事,海盈康控制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席位。结合公司股东目前持股情况及公司董事会席位构成,经审慎判断,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控股股东变更为海盈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尔集团。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23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补充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补充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重新启动。
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变更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变更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 年7 月29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6 名非独立董事和3 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别为谭丽霞女士、Jun Xu(徐俊)先生、王全立先生、Amarant Martinez Carrio先生、龚鹰女士、顾琮祺先生;独立董事分别为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卜祥瑞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1 日起三年。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关于“SR604注射液”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SR604注射液”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于2024年3月5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具体如下:
(1)临床试验申请与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
药物名称:SR604注射液
药品注册类型: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申请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1日受理的SR604 注射液(规格 30mg(1mL)/瓶)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血友病及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出血发作预防治疗适应症的临床试验。
(2)药物其他相关情况
SR604注射液是一种人源化高亲和力结合人活化蛋白C,特异性抑制人活化蛋白C抗凝血功能的单克隆抗体制剂。拟用于血友病及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出血的预防治疗。目前国内外血友病常规预防治疗是每周2-3次静脉注射血源或重组凝血因子。SR604拟开展每4周一次的皮下注射预防治疗临床I期试验。该项目的部分临床前研究成果已在国际血液学研究期刊Blood杂志上以封面文章的形式发表。截至目前,全球尚无与该药物同靶点的产品上市。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及2024年3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49,900 | 0.04% | - | - | - | 545,325 | 545,325 | 3,195,225 | 0.05% |
1、其他内资持股 | 2,049,750 | 0.03% | - | - | - | 231,825 | 231,825 | 2,281,575 | 0.03%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049,750 | 0.03% | - | - | - | 231,825 | 231,825 | 2,281,575 | 0.03% |
2、外资持股 | 600,150 | 0.01% | - | - | - | 313,500 | 313,500 | 913,650 | 0.01%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600,150 | 0.01% | - | - | - | 313,500 | 313,500 | 913,650 | 0.01%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42,830,858 | 99.96% | - | - | - | -545,325 | -545,325 | 6,642,285,533 | 99.95% |
1、人民币普通股 | 6,642,830,858 | 99.96% | - | - | - | -545,325 | -545,325 | 6,642,285,533 | 99.95% |
三、股份总数 | 6,645,480,758 | 100.00% | - | - | - | 0 | 0 | 6,645,480,758 | 100.00% |
注:1、上表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2、此外,根据海尔集团公司与Grifols, S.A.于2023年12月29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与Grifols, S.A.于2024年1月21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海盈康、Grifols, S.A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愿锁定各自持有的相关股份,锁定期限为36个月。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主体:Jun Xu(徐俊)先生、胡维兵先生、刘峥先生、沈积慧先生 、陆晖先生、宋正敏女士、陈乐奇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27,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11%,累计增持金额为521.51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增持完成后,由于上述增持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故上述增持股份727,100股中75%为高管锁定股,即公司整体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545,325股;由于上述增持主体之一Jun Xu(徐俊)先生为外籍人员,故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545,325股包含了境外自然人持股类别中限售股份增加的部分。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545,325股,相应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545,325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高管锁定股(Jun Xu(徐俊)先生、胡维兵先生、刘峥先生、沈积慧先生 、陆晖先生、宋正敏女士、陈乐奇先生) | 2,649,900 | 0 | 545,325 | 3,195,225 |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主体:Jun Xu(徐俊)先生、胡维兵先生、刘峥先生、沈积慧先生 、陆晖先生、宋正敏女士、陈乐奇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27,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11%,累计增持金额为521.51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增持完成后,由于上述增持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故上述增持股份727,100股中75%为高管锁定股,即公司整体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545,325股。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1,50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00% | 1,329,096,152 | 1,329,096,152 | - | 1,329,096,152 | - | - |
Grifols,S.A. | 境外法人 | 6.58% | 437,069,656 | -1,329,096,152 | - | 437,069,656 | - |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20% | 279,206,652 | 0 | - | 279,206,652 | - |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4.03% | 268,090,000 | 0 | - | 268,090,000 | - | -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70% | 245,941,776 | 1 | - | 245,941,776 | - | - |
RAAS China Limited | 境外法人 | 3.55% | 235,909,089 | -1 | - | 235,909,089 | 质押 | 235,908,281 |
冻结 | 235,909,08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35% | 156,002,574 | -79,048,303 | - | 156,002,574 | - |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2.10% | 139,700,000 | 0 | - | 139,700,000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2% | 127,299,532 | -5,035,153 | - | 127,299,532 |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8% | 85,306,510 | -2,133,300 | - | 85,306,510 | -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1、2019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Grifols,S.A.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63号),核准公司向Grifols,S.A.发行1,766,165,808股股份以收购其持有的GDS已发行在外的40股A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A系列普通股的40%)以及已发行在外的50股B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B系列普通股的50%),合计45%GDS股权。新增股份1,766,165,808股于2020年3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Grifols,S.A.因此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 2、2023年12月29日,海尔集团与Grifols, S.A.签署了《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2024年1月21日,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与Grifols, S.A.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SASPA”),海盈康协议收购基立福持有的公司1,329,096,152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00%,转让价款125.00亿元人民币;同时,基立福将其持有的剩余公司437,069,65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海尔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行使,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6.5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合规确认,并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了相关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海盈康持有公司 1,329,096,152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0.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所有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尔集团通过海盈康合计控制公司 1,766,165,808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6.58%)所对应的表决权。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根据海尔集团与Grifols, S.A.于2023年12月29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与Grifols, S.A.于2024年1月21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海盈康在协议收购Grifols, S.A.持有的上海莱士1,329,096,152股股份(占SASPA签署时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0%)的基础上,将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接受Grifols, S.A.持有的剩余上海莱士437,069,656 股股份(占SASPA签署时上海莱士6.58%股份)的表决权委托(“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尔集团将合计控制上海莱士1,766,165,808股股份(占SASPA签署时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6.58%)对应的表决权。基于前述,并结合相关市场案例,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海尔集团及海盈康与Grifols, S.A.构成一致行动人。 2、公司前10名股东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两产品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及其权益归属中信银行。除前述关系外,中信银行与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属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集团”)下属公司,存在一定关联关系,但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除海盈康、Grifols,S.A.、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外的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除前述普通股股东外的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1、根据海尔集团与Grifols, S.A.于2023年12月29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盈康与Grifols, S.A.于2024年1月21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海盈康在协议收购Grifols, S.A.持有的上海莱士1,329,096,152股股份(占SASPA签署时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0%)的基础上,将 |
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接受Grifols, S.A.持有的剩余上海莱士437,069,656 股股份(占SASPA签署时上海莱士6.58%股份)的表决权委托(“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尔集团将合计控制上海莱士1,766,165,808股股份(占SASPA签署时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6.58%)对应的表决权。 2、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3、公司未知除前述股东外的其他前10名股东是否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1)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329,096,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9,096,152 |
Grifols,S.A. | 437,069,656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069,656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79,206,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206,652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 | 268,0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090,000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45,941,77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5,941,776 |
RAAS China Limited | 235,909,08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909,08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6,002,5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002,574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 | 139,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700,0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7,299,5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299,53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85,306,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306,51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根据海尔集团与Grifols, S.A.于2023年12月29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盈康与Grifols, S.A.于2024年1月21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SASPA”),海盈康在协议收购Grifols, S.A.持有的上海莱士1,329,096,152股股份(占SASPA签署时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0%)的基础上,将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接受Grifols, S.A.持有的剩余上海莱士437,069,656 股股份(占SASPA签署时上海莱士6.58%股份)的表决权委托(“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尔集团将合计控制上海莱士1,766,165,808股股份(占SASPA签署时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6.58%)对应的表决权。基于前述,并结合近期相关市场案例,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海尔集团及海盈康与Grifols, S.A.构成一致行动人。 2、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两产品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及其权益归属中信银行。除前述关系外,中信银行与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属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集团”)下属公司,存在一定关联关系,但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除海盈康、Grifols,S.A.、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外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除前述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外的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注:
1、上表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2、根据海尔集团公司与Grifols, S.A.于2023年12月29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与Grifols, S.A.于2024年1月21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海盈康、Grifols, S.A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愿锁定各自持有的相关股份,锁定期限为36个月。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Jun Xu(徐俊) |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 现任 | 800,200 | 418,000 | - | 1,218,200 | - | - | - |
胡维兵 | 监事 | 现任 | 720,000 | 60,000 | - | 780,000 | - | - | - |
刘峥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720,000 | 46,600 | - | 766,600 | - | - | - |
沈积慧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48,000 | 30,000 | - | 678,000 | - | - | - |
陆晖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00,000 | 46,500 | - | 546,500 | - | - | - |
宋正敏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45,000 | 76,000 | - | 221,000 | - | - | - |
陈乐奇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0 | 50,000 | - | 50,000 | - | - | - |
合计 | - | - | 3,533,200 | 727,100 | - | 4,260,300 | - | - | - |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或实际控人变更的情况。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董事会换届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合计9名董事,海盈康控制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席位。结合公司股东目前持股情况及公司董事会席位构成,经审慎判断,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控股股东变更为海盈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尔集团。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58,788,071.53 | 4,000,904,286.0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7,406,352.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949,936,125.74 | 581,208,155.54 |
应收款项融资 | 150,182,973.99 | 192,870,486.49 |
预付款项 | 23,611,876.85 | 25,917,758.7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5,023,992.97 | 9,806,002.8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684,679,851.54 | 3,666,931,557.5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6,861.35 | 73,014.05 |
流动资产合计 | 8,202,589,753.97 | 8,675,117,613.4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272,542,585.48 | 15,063,759,556.9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97,632.50 | 297,632.50 |
投资性房地产 | 23,359,024.09 | 6,516,531.97 |
固定资产 | 1,648,724,199.11 | 1,316,303,673.61 |
在建工程 | 94,833,576.92 | 134,026,226.3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67,506.76 | 2,299,742.97 |
无形资产 | 227,319,173.70 | 233,854,828.8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5,073,443,174.19 | 5,073,443,174.19 |
长期待摊费用 | 27,382,217.21 | 21,292,835.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083,170.47 | 89,805,652.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26,257,997.82 | 1,311,736,525.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170,110,258.25 | 23,253,336,379.77 |
资产总计 | 32,372,700,012.22 | 31,928,453,993.1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072,918,013.37 | 1,650,817,190.6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603,415.91 | 22,639,352.6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529,074.89 | 147,232,687.62 |
应交税费 | 113,486,862.73 | 118,870,813.74 |
其他应付款 | 293,614,213.05 | 303,304,499.26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11,130,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836.87 | 411,052.81 |
其他流动负债 | 466,064.04 | 1,300,748.67 |
流动负债合计 | 1,580,648,480.86 | 2,244,576,345.4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13,059.67 | 1,494,083.1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251,397.78 | 7,058,802.20 |
递延收益 | 8,997,001.65 | 9,492,167.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428,850.44 | 16,021,222.0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190,309.54 | 34,066,274.83 |
负债合计 | 1,611,838,790.40 | 2,278,642,620.2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645,480,758.00 | 6,645,480,75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803,285,882.67 | 13,805,266,678.69 |
减:库存股 | 182,917,630.86 | 182,917,630.86 |
其他综合收益 | 328,615,461.85 | 255,670,720.3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91,527,022.79 | 791,527,022.7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360,640,524.25 | 8,318,921,646.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746,632,018.70 | 29,633,949,195.13 |
少数股东权益 | 14,229,203.12 | 15,862,177.8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760,861,221.82 | 29,649,811,372.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2,372,700,012.22 | 31,928,453,993.18 |
法定代表人:Jun X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06,413,015.45 | 1,138,589,249.1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7,406,352.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01,659,391.98 | 198,307,336.92 |
应收款项融资 | 122,129,814.99 | 163,352,026.49 |
预付款项 | 157,275,098.93 | 166,195,147.05 |
其他应收款 | 568,701,426.10 | 462,082,574.0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20,530,998.81 | 903,756,668.5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3,376,709,746.26 | 3,229,689,354.2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628,502,357.97 | 22,349,800,264.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97,632.50 | 297,632.5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53,817,747.93 | 388,760,818.91 |
在建工程 | 40,048,424.83 | 15,617,000.3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4,894,213.91 | 36,902,733.4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018,339.77 | 7,889,977.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9,212,317.40 | 158,766,687.5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350,497.45 | 180,351,095.6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417,141,531.76 | 23,138,386,210.08 |
资产总计 | 26,793,851,278.02 | 26,368,075,564.3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9,192,694.25 | 33,073,587.4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754,038.35 | 3,247,953.03 |
应付职工薪酬 | 47,356,762.28 | 94,686,551.59 |
应交税费 | 54,060,861.67 | 56,232,671.21 |
其他应付款 | 295,620,413.32 | 497,893,001.0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1,130,00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41,086.23 | 949.93 |
流动负债合计 | 430,025,856.10 | 685,134,714.2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211,849.90 | 3,480,681.8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11,849.90 | 3,480,681.82 |
负债合计 | 433,237,706.00 | 688,615,396.0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645,480,758.00 | 6,645,480,75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383,976,357.45 | 14,354,520,414.40 |
减:库存股 | 182,917,630.86 | 182,917,630.86 |
其他综合收益 | 328,615,461.85 | 255,670,720.3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91,709,047.25 | 791,709,047.25 |
未分配利润 | 4,393,749,578.33 | 3,814,996,859.1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360,613,572.02 | 25,679,460,168.2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793,851,278.02 | 26,368,075,564.3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252,338,864.23 | 3,900,625,795.05 |
其中:营业收入 | 4,252,338,864.23 | 3,900,625,795.0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44,769,048.29 | 2,691,638,281.71 |
其中:营业成本 | 2,514,058,106.89 | 2,240,734,547.3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0,025,696.35 | 19,841,279.33 |
销售费用 | 196,006,556.76 | 194,646,122.76 |
管理费用 | 208,302,417.09 | 163,618,091.78 |
研发费用 | 106,025,740.46 | 86,867,295.05 |
财务费用 | -9,649,469.26 | -14,069,054.59 |
其中:利息费用 | 45,792.23 | 60,729.87 |
利息收入 | 61,037,919.66 | 67,640,689.56 |
加:其他收益 | 35,108,216.09 | 4,770,732.8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9,336,302.92 | 201,295,935.5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0,418,207.93 | 197,299,855.5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161,584.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994,790.72 | 6,724,102.4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036,314.17 | -2,476,326.0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63,781.37 | 12.0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48,819,448.69 | 1,458,463,554.09 |
加:营业外收入 | 179,518.94 | 153,431.83 |
减:营业外支出 | 79,441,504.39 | 3,525,625.9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69,557,463.24 | 1,455,091,359.98 |
减:所得税费用 | 228,492,062.95 | 217,248,128.1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1,065,400.29 | 1,237,843,231.8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1,065,400.29 | 1,237,843,231.8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0,798,423.17 | 1,238,999,444.63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6,977.12 | -1,156,212.7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2,944,741.53 | 568,038,846.1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2,944,741.53 | 568,038,846.1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2,944,741.53 | 568,038,846.17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2,944,741.53 | 568,038,846.17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14,010,141.82 | 1,805,882,078.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13,743,164.70 | 1,807,038,290.8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6,977.12 | -1,156,212.7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87 | 0.18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87 | 0.184 |
法定代表人:Jun X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095,591,726.32 | 999,204,687.00 |
减:营业成本 | 384,395,177.44 | 355,063,614.28 |
税金及附加 | 6,725,244.00 | 5,558,549.91 |
销售费用 | 138,751,903.20 | 108,041,620.55 |
管理费用 | 83,910,184.39 | 72,297,891.50 |
研发费用 | 56,856,932.42 | 47,439,262.88 |
财务费用 | -15,051,654.94 | -42,097,382.15 |
其中:利息费用 | 320,014.28 | 552,182.09 |
利息收入 | 14,521,362.90 | 27,546,041.66 |
加:其他收益 | 902,974.59 | 2,450,740.7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9,570,730.38 | 225,567,139.9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0,652,635.39 | 221,571,059.9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161,584.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25,026.66 | 68,838.6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527,793.47 | -2,476,326.0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2,137.44 | -66,869.16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81,422,687.21 | 717,606,238.07 |
加:营业外收入 | 26,817.68 | 5,360.41 |
减:营业外支出 | 9,119,024.20 | 643,581.5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72,330,480.69 | 716,968,016.97 |
减:所得税费用 | 94,498,216.42 | 75,713,081.0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7,832,264.27 | 641,254,935.9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7,832,264.27 | 641,254,935.9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2,944,741.53 | 568,038,929.92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2,944,741.53 | 568,038,929.9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2,944,741.53 | 568,038,929.92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50,777,005.80 | 1,209,293,865.88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法定代表人:Jun X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11,776,497.27 | 4,334,264,512.8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905,684.92 | 27,496,612.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65,682,182.19 | 4,361,761,125.4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86,431,503.97 | 1,843,744,091.6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6,397,963.92 | 337,051,027.2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5,755,588.19 | 558,072,359.4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4,646,558.73 | 189,449,425.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13,231,614.81 | 2,928,316,903.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49,432.62 | 1,433,444,222.0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56,016,019.21 | 562,651,226.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6,807,339.08 | 35,176,537.4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4,480.26 | 201,445.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2,977,838.55 | 598,239,208.4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9,773,376.50 | 162,668,297.8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37,927,101.84 | 904,240,326.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2,966.99 | 5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48,433,445.33 | 1,066,958,623.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5,455,606.78 | -468,719,415.3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539.28 | 627,996.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539.28 | 627,996.3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32,242.6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4,234,031.94 | 149,238,662.9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415,438.37 | 772,161.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2,281,712.91 | 150,010,823.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149,173.63 | -149,382,827.6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80,192.09 | 204,101.6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4,474,020.94 | 815,546,080.6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96,311,617.40 | 2,726,546,349.3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91,837,596.46 | 3,542,092,429.90 |
法定代表人:Jun X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65,663,268.76 | 1,061,825,737.4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46,748.69 | 16,219,533.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6,910,017.45 | 1,078,045,270.6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47,266,796.33 | 300,354,141.7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2,643,502.57 | 148,649,310.1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0,651,272.42 | 125,714,548.0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962,779.13 | 100,056,902.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2,524,350.45 | 674,774,901.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4,385,667.00 | 403,270,368.6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9,016,019.21 | 107,79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8,113,846.46 | 6,197,400.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50.00 | 147,795.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7,132,315.67 | 114,135,195.8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024,925.12 | 57,800,689.6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03,228,037.55 | 128,145,631.4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66.9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6,255,929.66 | 185,946,321.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123,613.99 | -71,811,125.2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539.28 | 627,996.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539.28 | 627,996.3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8,727,635.00 | 2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8,210,855.60 | 149,238,662.9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9,6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8,238,090.60 | 169,238,662.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8,105,551.32 | -168,610,666.6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9,217.41 | 105,749.8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2,764,280.90 | 162,954,326.6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9,577,812.60 | 1,117,495,758.0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6,813,531.70 | 1,280,450,084.72 |
法定代表人:Jun X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645,480,758.00 | 13,805,266,678.69 | 182,917,630.86 | 255,670,720.32 | 0.00 | 791,527,022.79 | 0.00 | 8,318,921,646.19 | 0.00 | 29,633,949,195.13 | 15,862,177.80 | 29,649,811,372.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645,480,758.00 | 13,805,266,678.69 | 182,917,630.86 | 255,670,720.32 | 0.00 | 791,527,022.79 | 0.00 | 8,318,921,646.19 | 0.00 | 29,633,949,195.13 | 15,862,177.80 | 29,649,811,372.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1,980,796.02 | 0.00 | 72,944,741.53 | 0.00 | 0.00 | 0.00 | 1,041,718,878.06 | 0.00 | 1,112,682,823.57 | -1,632,974.68 | 1,111,049,848.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72,944,741.53 | 1,240,798,423.17 | 1,313,743,164.70 | 266,977.12 | 1,314,010,141.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29,413.99 | 0.00 | -2,329,413.99 | -1,899,951.80 | -4,229,365.7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107,325.08 | 0.00 | 29,107,325.08 | 0.00 | 29,107,325.08 | ||||||||||
4.其他 | -31,436,739.07 | -31,436,739.07 | -1,899,951.80 | -33,336,690.87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199,079,545.11 | -199,079,545.11 | 0.00 | -199,079,545.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199,079,545.11 | -199,079,545.11 | 0.00 | -199,079,545.1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48,617.97 | 0.00 | 348,617.97 | 0.00 | 348,617.9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645,480,758.00 | 13,803,285,882.67 | 182,917,630.86 | 328,615,461.85 | 0.00 | 791,527,022.79 | 0.00 | 9,360,640,524.25 | 0.00 | 30,746,632,018.70 | 14,229,203.12 | 30,760,861,221.82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740,787,907.00 | 14,560,446,820.72 | -15,717,641.12 | 705,533,729.85 | 6,827,661,646.15 | 28,818,712,462.60 | -5,371,081.07 | 28,813,341,381.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740,787,90 | 14,560,446,8 | -15,717,6 | 705,533,729. | 6,827,661,64 | 28,818,712,4 | -5,371,08 | 28,813,341,3 |
7.00 | 20.72 | 41.12 | 85 | 6.15 | 62.60 | 1.07 | 81.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634.22 | 568,038,846.17 | 1,036,775,807.42 | 1,604,852,287.81 | -1,156,212.75 | 1,603,696,075.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8,038,846.17 | 1,238,999,444.63 | 1,807,038,290.80 | -1,156,212.75 | 1,805,882,078.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2,223,637.21 | -202,223,637.21 | 0.00 | -202,223,637.2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2,223,637.21 | -202,223,637.21 | 0.00 | -202,223,637.2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7,634.22 | 37,634.22 | 0.00 | 37,634.2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740,787,907.00 | 0.00 | 0.00 | 0.00 | 14,560,484,454.94 | 0.00 | 552,321,205.05 | 0.00 | 705,533,729.85 | 0.00 | 7,864,437,453.57 | 0.00 | 30,423,564,750.41 | -6,527,293.82 | 30,417,037,456.59 |
法定代表人:Jun X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645,480,758.00 | 14,354,520,414.40 | 182,917,630.86 | 255,670,720.32 | 791,709,047.25 | 3,814,996,859.17 | 25,679,460,168.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645,480,758.00 | 14,354,520,414.40 | 182,917,630.86 | 255,670,720.32 | 791,709,047.25 | 3,814,996,859.17 | 25,679,460,168.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455,943.05 | 72,944,741.53 | 578,752,719.16 | 681,153,403.74 | ||||||||
(一)综合 | 72,94 | 777,8 | 850,7 |
收益总额 | 4,741.53 | 32,264.27 | 77,005.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107,325.08 | 29,107,325.0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107,325.08 | 29,107,325.0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9,079,545.11 | -199,079,545.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9,079,545.11 | -199,079,545.1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348,617.97 | 348,617.9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645,480,758.00 | 14,383,976,357.45 | 182,917,630.86 | 328,615,461.85 | 791,709,047.25 | 4,393,749,578.33 | 26,360,613,572.02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740,787,907.00 | 15,046,043,864.60 | -15,717,724.87 | 705,715,754.31 | 3,243,280,859.93 | 25,720,110,660.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740,787,907.00 | 15,046,043,864.60 | -15,717,724.87 | 705,715,754.31 | 3,243,280,859.93 | 25,720,110,660.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634.22 | 568,038,929.92 | 439,031,298.75 | 1,007,107,862.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8,038,929.92 | 641,254,935.96 | 1,209,293,865.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2,223,63 | -202,223,63 |
7.21 | 7.2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2,223,637.21 | -202,223,637.2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7,634.22 | 37,634.2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740,787,907.00 | 15,046,081,498.82 | 552,321,205.05 | 705,715,754.31 | 3,682,312,158.68 | 26,727,218,523.86 |
法定代表人:Jun X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是由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以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20,000,000.00元按1: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8] 746号文《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2008年6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2008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645,480,758.00股,公司股本为人民币6,645,480,758.00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本公司属生物制药行业,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诊断试剂及检测器具和检测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过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免类、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四。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共49个主体,与上年底相比购买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下属两家浆站(永福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忻城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或类似权益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琼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650 | 100% | - | 设立 |
白沙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2,030 | 100% | - | 设立 |
保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3,550 | 100% | - | 设立 |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200 | 100% | - | 设立 |
巴马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350 | 100% | - | 设立 |
南宁市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 | 100% | - | 设立 |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300 | 100% | - | 设立 |
全州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200 | 100% | - | 设立 |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379 | 100% | - | 设立 |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陕西 | 陕西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 | 100% | - | 设立 |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98 | 100% | - | 设立 |
保康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5,000 | 100% | - | 设立 |
武宁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2,000 | 100% | - | 设立 |
汕尾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2,000 | 100% | - | 设立 |
陆河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2,000 | 100% | - | 设立 |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100% | - | 设立 |
澧县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100% | - | 设立 |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 10,000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醴陵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5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林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6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 14,535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德市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2,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南陵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泾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2,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宿松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2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舒城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乐昌市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2,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五河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庐江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商都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内蒙古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扎赉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内蒙古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翁牛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内蒙古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2,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2,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内蒙古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2,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 | 100% | 设立 |
灵璧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3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丰镇市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内蒙古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 | 100% | 设立 |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 | 浙江 |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 5,000 | - | 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文成海康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200 | - | 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磐安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200 | - | 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青田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200 | - | 90% | 设立 |
六安市叶集区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凤台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怀远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定安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 | 100% | 设立 |
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血液制品进口与销售 | 900 | - | 100% | 收购股权 |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 12,503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永福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1,0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忻城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 | 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 | 500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五、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4年1-6月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将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海外联营企业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联营企业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五、9进行了折算。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本年购置金额大于人民币 1,000,000.00元。 |
重要的联营公司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净资产的 5% 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 10 亿元,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 10% 以上。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00,000.00元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00,000.00元 |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活动 | 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00,000.00元 |
其他 | 金额大于人民币5,000,000.00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参见附注五、18) ;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参见附注五、12(2)(b)) 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参见附注五、7(4)) 。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五、24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
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
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
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
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a)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应收账款 |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应收账款作为一个组合,在计算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
应收款项融资 |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为有双重持有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银行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本集团将全部应收款项融资作为一个组合。 |
其他应收款 |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员工备用金、应收关联方往来款等。根据应收款的性质和不同对手方的信用风险特征,本集团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2个组合,具体为:无风险子公司组合、其他款项组合。 |
(b)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例如,当某对手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对手方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对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1、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量。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2、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五、20。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五、7进行处理。
(b)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参见附注五、12(3)) 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取得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
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
质上构成对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五、20。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3、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五、20。
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 | 使用寿命 (年) | ? | 残值率 (%) | ? | 年折旧率 (%) |
? | ? | ? | ? | ? | ? |
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 | ? | 4% | ? | 4.80%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 | 0% | ? | 2.00% |
?
14、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五、15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 | 使用寿命 (年) | ? | 残值率 (%) | ? | 年折旧率 (%) |
? | ? | ? | ? | ? | ?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50年 | ? | 4 - 10% | ? | 1.80 - 4.80% |
机器设备 | 5 - 12年 | ? | 4 - 10% | ? | 7.50 - 19.20% |
运输工具 | 4 - 10年 | ? | 3 - 10% | ? | 9.00 - 24.2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3 - 8年 | ? | 3 - 10% | ? | 11.25 - 32.33% |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五、20。
(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15、在建工程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参见附注五、16) 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类别
类别 | 时点 | 标准 | |
房屋及建筑物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1)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 (包括安装) 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 |
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3) 经各有关单位或部门验收。 | |||
机器设备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1)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 (包括安装) 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 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3)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五、20)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16、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
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7、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五、20) 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项目 | 摊销年限 (年) |
? | ? |
土地使用权 | 45 - 50年 |
软件 | 5年 |
专利权 | 2 - 20年 |
非专利技术 | 4 - 8年 |
经营权 | 3 - 5年 |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等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五、20)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本年度内没有资本化的研发费用。
企业对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18、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五、20)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 | 摊销期限 |
? | ? |
装修费 | 5年 |
?
20、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 (参见附注五、21)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21、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 (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22、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当本集团接受服务但没有结算义务,并且授予职工的是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或其控制的除本集团外的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时,本集团将此股份支付计划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24、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
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 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 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参见附注五、10(6)) 。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对于销售血液制品产生的收入是在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血液制品运达客户指定仓库或货交承运人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25、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
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6、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
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27、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8、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
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29、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
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但是,对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土地和建筑物租赁,本集团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出租人按附注五、24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
五、20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
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 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五、10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31、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32、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已被认定为主要经营决策者。经营分部以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用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的内部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辨别。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内部管理职能分配资源,将本集团视为一个整体而非以业务之种类或地区角度进行业绩评估。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且无需列示分部资料。在所有列报期间,本集团均没有从单一用户取得占本集团收入总额的10%或以上的收入。
33、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 (参见附注五、14和17) 和各类资产减值 (参见附注七、3、6、7、9、15以及附注十七、1和2) 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的会计估计如下:
(a) 附注十二 - 股份支付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 [2023] 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a) 本集团采用上述规定及指引的主要影响(i)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 (以下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本集团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对于本集团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本集团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本集团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 (以下简称“契约条件”),本集团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对于本集团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 | 计税依据 | ? | 税率 |
? | ? | ? | ? | ? |
增值税 | ?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 | 3%,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 | 1%,5%,7% |
教育费附加 | ?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 | 3% |
企业所得税 | ?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 | 15%,20%,25% |
?
2、 税收优惠
(1) 所得税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法定税率为25% 。本公司及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其他附属公司适用25%的法定税率。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取得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1002871,有效期三年。本公司自2023年度起至2025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4000550,有效期三年,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起至2023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取得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3001518,有效期三年。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度起至2023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41002058,有效期三年。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自2022年度起至2024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凤台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六安市叶集区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怀远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上林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永福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及忻城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1] 12号) 以及《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3] 12号) 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月13日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 57号),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768,709.77 | 3,924,493.66 |
银行存款 | 3,352,262,901.51 | 3,990,172,361.12 |
其他货币资金 | 3,756,460.25 | 6,807,431.30 |
合计 | 3,358,788,071.53 | 4,000,904,286.08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包含一年内到期定期存款人民币1,463,306,154.82元 (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798,067,578.32元),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使用受限货币资金人民币3,644,320.25元 (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525,090.36元)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权益工具投资 | 197,406,352.00 | |
合计 | 197,406,352.00 |
其他说明:
2024年3月8日至3月13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处置完万丰奥威股票,2024年通过处置上述证券投资公司实现投资收益
17,891.81万元。
3、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99,316,266.43 | 611,026,034.66 |
1至2年 | 1,215,167.92 | 1,215,232.81 |
2至3年 | 224,271.84 | 470,521.84 |
3年以上 | 59,488,390.18 | 59,146,119.12 |
3至4年 | 679,150.00 | 700,094.00 |
4至5年 | 23,187,936.50 | 48,427,910.12 |
5年以上 | 35,621,303.68 | 10,018,115.00 |
合计 | 1,060,244,096.37 | 671,857,908.4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9,167,853.14 | 4.64% | 49,167,853.14 | 100.00% | - | 48,868,089.54 | 7.27% | 48,868,089.54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11,076,243.23 | 95.36% | 61,140,117.49 | 6.05% | 949,936,125.74 | 622,989,818.89 | 92.73% | 41,781,663.35 | 6.71% | 581,208,155.54 |
合计 | 1,060,244,096.37 | 100.00% | 110,307,970.63 | 949,936,125.74 | 671,857,908.43 | 100.00% | 90,649,752.89 | 581,208,155.5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 48,154,089.54 | 48,154,089.54 | 48,453,918.03 | 48,453,918.03 | 100% | 受外部环境压力持续影响,业务开展及资金筹措不如预计,现金流紧张,还款困难 |
单位1 | 714,000.00 | 714,000.00 | 713,935.11 | 713,935.1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8,868,089.54 | 48,868,089.54 | 49,167,853.14 | 49,167,853.14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以下简称“美国莱士”) 为本公司原副董事长 Tommy Trong Hoang及原监事Binh Hoang父亲Kieu Hoang的关联公司,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支付货款。公司已于2019年11月采取措施,停止继续对美国莱士发货,并分别于2020年7月、2021年4月、2021年8月、2022年3月、2022年4月及2022年8月委托尚公 (上海) 律师事务所向美国莱士发出了催收《律师函》。对美国莱士的上述应收账款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011,076,243.23 | 61,140,117.49 | 6.05% |
合计 | 1,011,076,243.23 | 61,140,117.49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1,781,663.35 | 48,868,089.54 | 90,649,752.89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9,358,454.14 | 299,828.49 | 19,658,282.63 | |
本期转回 | 64.89 | 64.8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61,140,117.49 | 49,167,853.14 | 110,307,970.63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8,868,089.54 | 299,828.49 | 64.89 | 49,167,853.14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1,781,663.35 | 19,358,454.14 | 61,140,117.49 | |||
合计 | 90,649,752.89 | 19,658,282.63 | 64.89 | 110,307,970.63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106,302,610.00 | 106,302,610.00 | 10.03% | 5,315,130.50 | |
单位2 | 59,286,830.00 | 59,286,830.00 | 5.59% | 2,964,341.50 | |
单位3 | 56,770,480.00 | 56,770,480.00 | 5.35% | 2,838,524.00 | |
单位4 | 53,833,475.00 | 53,833,475.00 | 5.08% | 2,691,673.75 |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 48,453,918.03 | 48,453,918.03 | 4.57% | 48,453,918.03 | |
合计 | 324,647,313.03 | 324,647,313.03 | 30.62% | 62,263,587.78 |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0,182,973.99 | 192,870,486.49 |
合计 | 150,182,973.99 | 192,870,486.4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项目 | 2024年6月末 已终止确认金额 | ? | 2024年6月末 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 | ? | ? |
银行承兑汇票 | 3,879,672.00 | ? | 4,476,200.00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 (2023年12月31日:无) 。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且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8,355,872.00元 (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8,422,870.94元) 。于2024年6月30日,其到期日为1至6个月。对于由信用风险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本集团用于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已实质上转移了该等未到期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而终止确认该等应收票据。对于由信用风险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的本集团用于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尚未转移其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未终止确认该应收票据,并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人民币4,476,200.00元。
2024年6月末,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
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1,921,496.60 | 92.84% | 22,534,464.41 | 86.95% |
1至2年 | 884,303.68 | 3.75% | 2,144,670.73 | 8.27% |
2至3年 | 145,638.00 | 0.62% | 17,718.00 | 0.07% |
3年以上 | 660,438.57 | 2.80% | 1,220,905.65 | 4.71% |
合计 | 23,611,876.85 | 25,917,758.79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100%)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 | 11,445,830.54 | 48.47% |
(3)期末预付款项中预付关联方款项981,670.00元,具体详见附注十三、6
6、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288,536.44 | 1,291,203.02 |
备用金 | 381,946.12 | 290,975.12 |
其他 | 39,170,736.21 | 12,704,477.56 |
股权转让款 | 116,620,000.00 | 116,620,000.00 |
合计 | 157,461,218.77 | 130,906,655.70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6,581,733.89 | 9,979,605.10 |
1至2年 | 1,452,070.06 | 1,266,770.00 |
2至3年 | 213,436.50 | 395,566.50 |
3年以上 | 119,213,978.32 | 119,264,714.10 |
3至4年 | 1,132,083.67 | 1,220,873.10 |
4至5年 | 129,047.87 | 179,300.00 |
5年以上 | 117,952,846.78 | 117,864,541.00 |
合计 | 157,461,218.77 | 130,906,655.70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 | 118,994,147.45 | 75.57% | 118,994,147.45 | 100.00% | 119,009,847.45 | 90.91% | 119,009,847.45 | 100.00% |
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467,071.32 | 24.43% | 3,443,078.35 | 8.95% | 35,023,992.97 | 11,896,808.25 | 9.09% | 2,090,805.37 | 17.57% | 9,806,002.88 |
合计 | 157,461,218.77 | 100.00% | 122,437,225.80 | 35,023,992.97 | 130,906,655.70 | 100.00% | 121,100,652.82 | 9,806,002.8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 116,620,000.00 | 116,620,000.00 | 116,620,000.00 | 116,620,000.00 | 100.00% | 未按约定付款 |
单位1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190,000.00 | 1,19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 | 1,026,947.45 | 1,026,947.45 | 1,026,947.45 | 1,026,947.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员工借款 | 162,900.00 | 162,900.00 | 157,200.00 | 157,2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19,009,847.45 | 119,009,847.45 | 118,994,147.45 | 118,994,147.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6,581,733.89 | 1,829,086.67 | 5.00% |
1 - 2年 | 159,204.28 | 15,920.43 | 10.00% |
2 - 3年 | 213,436.50 | 85,374.60 | 40.00% |
3年以上 | 1,512,696.65 | 1,512,696.65 | 100.00% |
合计 | 38,467,071.32 | 3,443,078.35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90,805.37 | 119,009,847.45 | 121,100,652.8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52,272.98 | 1,352,272.98 | ||
本期转回 | 15,700.00 | 15,7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 | 3,443,078.35 | 118,994,147.45 | 122,437,225.8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额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9,009,847.45 | 15,700.00 | 118,994,147.4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90,805.37 | 1,352,272.98 | 3,443,078.35 | |||
合计 | 121,100,652.82 | 1,352,272.98 | 15,700.00 | 122,437,225.80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116,620,000.00 | 3年以上 | 74.06% | 116,620,000.00 |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LTD.(基立福) | 其他 | 29,736,964.69 | 1年以内 | 18.89% | 1,486,848.23 |
单位1 | 其他 | 3,000,000.00 | 1年以内 | 1.91% | 150,000.00 |
单位2 | 其他 | 1,190,000.00 | 1-2年 | 0.76% | 1,190,000.00 |
单位3 | 其他 | 1,026,947.45 | 3年以上 | 0.65% | 1,026,947.45 |
合计 | 151,573,912.14 | 96.27% | 120,473,795.68 |
7、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22,380,712.18 | 1,234,069.95 | 621,146,642.23 | 554,473,485.63 | 554,473,485.63 | |
在产品 | 757,454,355.16 | 30,065,640.10 | 727,388,715.06 | 900,471,909.35 | 28,082,293.13 | 872,389,616.22 |
库存商品 | 2,320,864,712.19 | 3,077.38 | 2,320,861,634.81 | 2,228,266,805.48 | 112,649.76 | 2,228,154,155.72 |
低值易耗品 | 1,886,482.77 | 1,886,482.77 | 1,232,508.49 | 1,232,508.49 |
发出商品 | 13,396,376.67 | 13,396,376.67 | 10,681,791.52 | 10,681,791.52 | ||
合计 | 3,715,982,638.97 | 31,302,787.43 | 3,684,679,851.54 | 3,695,126,500.47 | 28,194,942.89 | 3,666,931,557.58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263,160.14 | 29,090.19 | 1,234,069.95 | |||
在产品 | 28,082,293.13 | 6,336,054.70 | 4,352,707.73 | 30,065,640.10 | ||
库存商品 | 112,649.76 | 109,572.38 | 3,077.38 | |||
合计 | 28,194,942.89 | 7,599,214.84 | 4,491,370.3 | 31,302,787.43 |
本集团存货可变现净值确认的依据是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本年核销的存货跌价准备为已报废的存货相关的存货跌价准备。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税款及其他 | 366,861.35 | 73,014.05 |
合计 | 366,861.35 | 73,014.05 |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 有限公司 | 287,305,697.31 | 2,763,508.94 | 476,857.74 | 290,546,063.99 | ||||||||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 14,776,453,859.68 | 157,654,698.99 | 72,467,883.79 | 348,617.97 | -24,928,538.94 | 14,981,996,521.49 | ||||||
合计 | 15,063 | 160,41 | 72,944 | 348,61 | - | 15,272 |
,759,556.99 | 8,207.93 | ,741.53 | 7.97 | 24,928,538.94 | ,542,585.48 |
1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97,632.50 | 297,632.50 |
合计 | 297,632.50 | 297,632.50 |
被投资单位 | 在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 ? | 账面余额 | ||||||
? | 年初余额 | ? | 本年增加 | ? | 本年减少 | ? | 年末余额 | ||
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 | ? | 297,632.50 | ? | 297,632.50 | ||||
合计 | ? | ? | 297,632.50 | ? | ? | 297,632.50 |
其他说明:
2018年6月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临时) 会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本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投资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具体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将该项拟长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23年,因广东创吉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投资的标的企业经营情况不佳,本公司根据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297,632.50元,对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提减值金额人民币2,702,367.50元。
11、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744,190.53 | 3,890,200.06 | 31,634,390.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024,403.66 | 17,024,403.66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7,024,403.66 | 17,024,403.6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4,768,594.19 | 3,890,200.06 | 48,658,794.25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862,695.25 | 1,255,163.37 | 25,117,858.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3,009.52 | 38,902.02 | 181,911.54 |
(1)计提或摊销 | 143,009.52 | 38,902.02 | 181,911.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4,005,704.77 | 1,294,065.39 | 25,299,770.1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762,889.42 | 2,596,134.67 | 23,359,024.0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81,495.28 | 2,635,036.69 | 6,516,531.97 |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48,724,199.11 | 1,316,303,673.61 |
合计 | 1,648,724,199.11 | 1,316,303,673.61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42,934,183.87 | 864,228,256.39 | 57,889,962.63 | 295,481,488.73 | 2,560,533,891.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3,550,642.96 | 49,412,657.98 | 3,836,854.31 | 22,066,923.63 | 418,867,078.88 |
(1)购置 | 189,493,667.07 | 46,639,332.49 | 3,836,854.31 | 16,010,041.75 | 255,979,895.62 |
(2)在建工程转入 | 154,056,975.89 | 2,773,325.49 | 6,056,881.88 | 162,887,183.2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031,663.07 | 13,477,191.41 | 583,831.40 | 16,252,772.06 | 38,345,457.94 |
(1)处置或报废及其他 | 8,031,663.07 | 13,477,191.41 | 583,831.40 | 16,252,772.06 | 38,345,457.94 |
4.期末余额 | 1,678,453,163.76 | 900,163,722.96 | 61,142,985.54 | 301,295,640.30 | 2,941,055,512.5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30,685,719.83 | 551,015,571.99 | 36,315,723.49 | 224,570,003.61 | 1,242,587,018.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595,980.65 | 28,076,115.32 | 3,118,254.32 | 11,120,897.24 | 69,911,247.53 |
(1)计提 | 27,595,980.65 | 28,076,115.32 | 3,118,254.32 | 11,120,897.24 | 69,911,247.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43,202.56 | 9,231,160.43 | 538,665.64 | 14,405,644.16 | 25,318,672.79 |
(1)处置或报废及其他 | 1,143,202.56 | 9,231,160.43 | 538,665.64 | 14,405,644.16 | 25,318,672.79 |
4.期末余额 | 457,138,497.92 | 569,860,526.88 | 38,895,312.17 | 221,285,256.69 | 1,287,179,593.6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643,199.09 | 1,643,199.0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061.70 | 3,382,934.29 | 5,524.71 | 3,508,520.70 | |
(1)计提 | 120,061.70 | 3,382,934.29 | 5,524.71 | 3,508,520.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20,061.70 | 5,026,133.38 | 5,524.71 | 5,151,719.7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21,194,604.14 | 325,277,062.70 | 22,247,673.37 | 80,004,858.90 | 1,648,724,199.11 |
2.期初账面价值 | 912,248,464.04 | 311,569,485.31 | 21,574,239.14 | 70,911,485.12 | 1,316,303,673.61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47,410,307.77 | 办理流程暂未结束,导致产权证书未办妥 |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4,833,576.92 | 134,026,226.31 |
合计 | 94,833,576.92 | 134,026,226.31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广西莱士整体升级改造项目 | 26,090,299.10 | 26,090,299.10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智能化生产基地 | 20,984,699.77 | 20,984,699.77 | 6,041,339.82 | 6,041,339.82 | ||
上林浆站改建工程 | 14,934,932.86 | 14,934,932.86 | 6,557,354.68 | 6,557,354.68 | ||
五河浆站在建工程 | 9,043,411.89 | 9,043,411.89 | 4,299,469.89 | 4,299,469.89 | ||
上海莱士全自动包装线项目 | 8,225,672.83 | 8,225,672.83 | 7,037,310.50 | 7,037,310.50 | ||
上海莱士新建4#B配电房及线路优化项目 | 7,794,252.23 | 7,794,252.23 | ||||
丰镇新建浆站 | 1,254,215.44 | 1,254,215.44 | ||||
同路血液制品智能化生产基地 | 424,700.18 | 424,700.18 | ||||
同路生物研发中心 | 56,965,408.39 | 56,965,408.39 |
GSP基地项目 | ||||||
澧县浆站办公楼扩建 | 34,566,299.77 | 34,566,299.77 | ||||
淮南浆站在建工程 | 14,178,319.56 | 14,178,319.56 | ||||
其他 | 6,081,392.62 | 6,081,392.62 | 4,380,723.70 | 4,380,723.70 | ||
合计 | 94,833,576.92 | 94,833,576.92 | 134,026,226.31 | 134,026,226.3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万元)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同路生物研发中心GSP基地项目 | 18,000.00 | 56,965,408.39 | 43,808,102.35 | 83,749,107.08 | 17,024,403.66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澧县浆站办公楼扩建 | 5,518.00 | 34,566,299.77 | 11,192,984.38 | 45,759,284.15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淮南浆站在建工程 | 4,100.00 | 14,178,319.56 | 15,906,281.89 | 30,084,601.45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上海莱士新增全自动包装线项目 | 975.30 | 7,037,310.50 | 1,188,362.33 | 8,225,672.83 | 84.34% | 84.34% | 自有资金 | |||||
上林浆站改建工程 | 4,500.00 | 6,557,354.68 | 8,377,578.18 | 14,934,932.86 | 33.19% | 33.19% | 自有资金 | |||||
五河浆站在建工程 | 4,000.00 | 4,299,469.89 | 4,743,942.00 | 9,043,411.89 | 22.61% | 22.61% | 自有资金 | |||||
广西莱士整体升级改造项目 | 9,789.35 | 26,107,099.10 | 16,800.00 | 26,090,299.10 | 26.65% | 26.65% | 自有资金 | |||||
上海莱士新建 | 997.60 | 297,000.00 | 7,497,252.23 | 7,794,252.23 | 78.13% | 78.13% | 自有资金 |
4#B配电房及线路优化项目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智能化生产基地 | 160,000.00 | 6,041,339.82 | 14,943,359.95 | 20,984,699.77 | 1.31% | 1.31% | 自有资金 | |||||
丰镇新建浆站 | 2,500.00 | 6,000.00 | 1,248,215.44 | 1,254,215.44 | 5.02% | 5.02% | 自有资金 | |||||
同路血液制品智能化生产基地 | 87,413.00 | 320,000.00 | 104,700.18 | 424,700.18 | 0.05% | 0.05% | 自有资金 | |||||
其他 | 3,757,723.70 | 7,648,662.60 | 3,277,390.58 | 2,047,603.10 | 6,081,392.62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34,026,226.31 | 142,766,540.63 | 162,887,183.26 | 19,072,006.76 | 94,833,576.92 |
14、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139,073.93 | 9,139,073.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45,802.86 | 3,445,802.86 |
4.期末余额 | 5,693,271.07 | 5,693,271.0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839,330.96 | 6,839,330.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432,236.21 | 432,236.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3,445,802.86 | 3,445,802.86 |
4.期末余额 | 3,825,764.31 | 3,825,764.3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67,506.76 | 1,867,506.7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99,742.97 | 2,299,742.97 |
15、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4,906,393.83 | 32,192,348.73 | 105,970,601.31 | 48,734,456.99 | 2,800,000.00 | 414,603,800.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0,856.54 | 35,162,966.40 | 35,703,822.94 | |||
(1)购置 | 540,856.54 | 540,856.5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35,162,966.40 | 35,162,966.4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24,906,393.83 | 32,192,348.73 | 105,970,601.31 | 49,275,313.53 | 37,962,966.40 | 450,307,623.8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4,901,356.15 | 9,286,541.80 | 103,838,405.73 | 20,249,334.85 | 2,473,333.51 | 180,748,972.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45,269.15 | 725,300.93 | 212,105.58 | 2,913,835.98 | 35,442,966.42 | 42,239,478.06 |
(1)计提 | 2,945,269.15 | 725,300.93 | 212,105.58 | 2,913,835.98 | 280,000.02 | 7,076,511.66 |
(2)其他 | 35,162,966.40 | 35,162,966.4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7,846,625.30 | 10,011,842.73 | 104,050,511.31 | 23,163,170.83 | 37,916,299.93 | 222,988,450.1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7,059,768.53 | 22,180,506.00 | 1,920,090.00 | 26,112,142.70 | 46,666.47 | 227,319,173.7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0,005,037.68 | 22,905,806.93 | 2,132,195.58 | 28,485,122.14 | 326,666.49 | 233,854,828.82 |
16、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3,936,576,509.82 | 3,936,576,509.82 | ||||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475,750,671.94 | 1,475,750,671.94 | ||||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370,574,505.16 | 370,574,505.16 | ||||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220,516,987.81 | 220,516,987.81 | ||||
六安市叶集区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6,412,075.47 | 26,412,075.47 | ||||
怀远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3,694,766.78 | 23,694,766.78 | ||||
凤台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1,008,714.47 | 21,008,714.47 | ||||
灵璧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15,485,802.32 | 15,485,802.32 | ||||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735,470.00 | 2,735,470.00 | ||||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472,958.11 | 472,958.11 | ||||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357,354.23 | 357,354.23 | ||||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86,919.37 | 186,919.37 | ||||
合计 | 6,093,772,735.48 | 6,093,772,735.48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计提 | 处置 | ||||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988,053,899.16 | 988,053,899.16 | ||||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29,540,192.13 | 29,540,192.13 | ||||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735,470.00 | 2,735,470.00 | ||||
合计 | 1,020,329,561.29 | 1,020,329,561.29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形成商誉时收购的子公司划分为单个资产组 | 是 |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是 | |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是 | |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8,158,318.52 | 9,655,152.80 | 3,694,951.09 | 24,118,520.23 | |
其他 | 3,134,516.89 | 880,132.16 | 750,952.07 | 3,263,696.98 | |
合计 | 21,292,835.41 | 10,535,284.96 | 4,445,903.16 | 27,382,217.21 |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4,488,649.67 | 42,707,735.05 | 242,070,072.78 | 37,707,661.7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2,928,097.13 | 4,939,214.57 | 8,123,075.53 | 1,218,461.33 |
可抵扣亏损 | 5,220,216.20 | 783,032.43 | 34,339,476.73 | 5,150,921.51 |
递延收益 | 4,688,168.80 | 703,225.32 | 5,133,135.67 | 769,970.35 |
预提及其他费用 | 122,339,769.13 | 18,350,965.37 | 110,636,780.53 | 16,595,517.08 |
租赁负债 | 1,543,896.54 | 384,594.13 | 1,905,135.93 | 473,555.63 |
股份支付 | 75,190,600.00 | 11,278,590.00 | 78,405,400.00 | 11,760,81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37,008,903.37 | 20,551,335.51 | ||
合计 | 506,399,397.47 | 79,147,356.87 | 617,621,980.54 | 94,228,233.1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2,878,855.83 | 15,347,851.93 | 75,999,094.53 | 15,931,614.70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31,197,409.80 | 4,679,611.47 | 26,265,728.40 | 3,939,859.26 |
使用权资产 | 1,867,506.76 | 465,573.44 | 2,299,742.97 | 572,329.24 |
合计 | 105,943,772.39 | 20,493,036.84 | 104,564,565.90 | 20,443,803.2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64,186.40 | 74,083,170.47 | 4,422,581.15 | 89,805,652.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64,186.40 | 15,428,850.44 | 4,422,581.15 | 16,021,222.0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253,843.07 | 2,740,572.79 |
可抵扣亏损 | 581,057,481.23 | 528,373,124.18 |
递延收益 | 9,835,088.47 | 10,184,547.46 |
合计 | 597,146,412.77 | 541,298,244.4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度 | 55,529,759.33 | 55,529,759.33 | |
2025年度 | 88,391,098.60 | 88,391,098.60 | |
2026年度 | 123,205,130.59 | 123,205,130.59 | |
2027年度 | 140,218,999.12 | 140,218,999.12 | |
2028年度 | 121,028,136.54 | 121,028,136.54 | |
2029年度及以后 | 52,684,357.05 | ||
合计 | 581,057,481.23 | 528,373,124.18 |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资产预付款 | 31,475,209.65 | 31,475,209.65 | 198,819,112.50 | 198,819,112.50 | ||
超过一年到期的银行定期存款 | 1,694,782,788.17 | 1,694,782,788.17 | 1,112,917,412.50 | 1,112,917,412.50 |
合计 | 1,726,257,997.82 | 1,726,257,997.82 | 1,311,736,525.00 | 1,311,736,525.00 |
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644,320.25 | 3,644,320.25 | 使用受限 | 诉讼冻结,保函保证金,ETC保证金冻结。 | 6,525,090.36 | 6,525,090.36 | 使用受限 | 诉讼冻结,保函保证金,ETC保证金冻结。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3,644,320.25 | 3,644,320.25 | 6,525,090.36 | 6,525,090.36 |
其他说明: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人民币3,644,320.25元,其中3,450,000.00元为诉讼冻结资金,178,820.25元为合同质量保函保证金,15,500.00元为ETC保证金冻结。
21、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35,003,576.11 | 36,067,268.99 |
应付采购商品款(注) | 969,354,148.98 | 1,579,079,513.60 |
应付工程款 | 21,288,638.06 | 21,430,516.40 |
应付设备款 | 43,373,471.75 | 8,123,156.99 |
其他 | 3,898,178.47 | 6,116,734.68 |
合计 | 1,072,918,013.37 | 1,650,817,190.66 |
期末应付账款中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十三、6。
注: 2024年本公司继续执行与基立福的全资子公司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 Ltd.签订的《独家代理协议》,协议约定允许本公司及指定的子公司在指定区域内销售基立福相关产品。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应付采购商品款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自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 Ltd.购买人血白蛋白产品的款项。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商品的预收款 | 10,603,415.91 | 22,639,352.66 |
合计 | 10,603,415.91 | 22,639,352.66 |
合同负债主要涉及本集团从第三方客户收取的预收款。该预收款在合同签订后收取,相关收入将在客户签收商品后确认。
23、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5,278,289.66 | 341,420,361.71 | 398,955,965.71 | 87,742,685.6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91,870.96 | 20,060,661.09 | 20,173,700.82 | 1,778,831.23 |
三、辞退福利 | 62,527.00 | 1,122,052.00 | 1,177,021.00 | 7,558.00 |
合计 | 147,232,687.62 | 362,603,074.80 | 420,306,687.53 | 89,529,074.89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2,373,775.66 | 277,329,680.66 | 337,219,298.43 | 82,484,157.89 |
2、职工福利费 | 19,732.31 | 19,757,755.63 | 17,472,820.14 | 2,304,667.80 |
3、社会保险费 | 1,145,492.95 | 21,392,643.99 | 21,498,778.77 | 1,039,358.1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70,429.41 | 19,887,480.32 | 19,999,928.86 | 957,980.87 |
工伤保险费 | 66,048.41 | 759,672.95 | 762,300.82 | 63,420.54 |
生育保险费 | 9,015.13 | 745,490.72 | 736,549.09 | 17,956.76 |
4、住房公积金 | 90,319.00 | 18,299,264.48 | 18,215,656.48 | 173,927.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41,347.06 | 4,605,831.95 | 4,117,434.21 | 1,729,744.80 |
6、其他短期薪酬 | 407,622.68 | 35,185.00 | 431,977.68 | 10,830.00 |
合计 | 145,278,289.66 | 341,420,361.71 | 398,955,965.71 | 87,742,685.6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37,229.52 | 19,364,690.68 | 19,476,936.23 | 1,724,983.97 |
2、失业保险费 | 54,641.44 | 695,970.41 | 696,764.59 | 53,847.26 |
合计 | 1,891,870.96 | 20,060,661.09 | 20,173,700.82 | 1,778,831.23 |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5,655,762.96 | 17,384,660.80 |
企业所得税 | 79,877,970.47 | 94,569,534.06 |
个人所得税 | 968,361.70 | 1,552,228.9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65,259.59 | 1,049,073.86 |
教育费附加 | 1,192,544.70 | 778,278.46 |
其他 | 4,126,963.31 | 3,537,037.58 |
合计 | 113,486,862.73 | 118,870,813.74 |
25、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1,13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282,484,213.05 | 303,304,499.26 |
合计 | 293,614,213.05 | 303,304,499.26 |
(1)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11,130,000.00 |
(2)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业务推广费 | 73,869,441.75 | 73,552,782.95 |
保险理赔款 | 5,009,972.77 | 5,429,888.87 |
押金及保证金 | 4,081,108.20 | 4,976,575.15 |
预提费用 | 41,428,705.56 | 40,202,187.54 |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 | 168,433.40 | 107,000.0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11,873,900.00 | 113,137,400.00 |
其他 | 46,052,651.37 | 65,898,664.75 |
合计 | 282,484,213.05 | 303,304,499.26 |
期末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十三、6。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836.87 | 411,052.81 |
合计 | 30,836.87 | 411,052.81 |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1,543,896.54 | 1,905,135.9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836.87 | 411,052.81 |
合计 | 1,513,059.67 | 1,494,083.12 |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商品的预收款包含的增值税 | 466,064.04 | 1,300,748.67 |
合计 | 466,064.04 | 1,300,748.67 |
29、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5,251,397.78 | 7,058,802.20 | 工程造价存在分歧 |
合计 | 5,251,397.78 | 7,058,802.20 |
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9,492,167.46 | 1,280,000.00 | 1,775,165.81 | 8,997,001.65 | 详见下表 | |
合计 | 9,492,167.46 | 1,280,000.00 | 1,775,165.81 | 8,997,001.65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土地出让金返还 | 1,448,979.64 | 20,408.16 | 1,428,571.48 | 与资产相关 | |
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套项目改造 | 2,959,999.97 | 233,684.22 | 2,726,315.75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 | 5,083,187.85 | 1,280,000.00 | 1,521,073.43 | 4,842,114.42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9,492,167.46 | 1,280,000.00 | 1,775,165.81 | 8,997,001.65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递延收益余额为本集团以前年度和本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
3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6,645,480,758.00 | 6,645,480,758.00 |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763,587,928.27 | 31,436,739.07 | 13,732,151,189.20 | |
其他资本公积 | 41,678,750.42 | 29,455,943.05 | 71,134,693.47 | |
合计 | 13,805,266,678.69 | 29,455,943.05 | 31,436,739.07 | 13,803,285,882.67 |
本公司2024年支付对价人民币33,336,690.87元收购了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上述2024年收购少数股权的少数股东权益为1,899,951.80元,与收购对价差异冲减资本公积人民币31,436,739.07元。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因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联营公司的其他权益变动所致。
33、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82,917,630.86 | 182,917,630.86 | ||
合计 | 182,917,630.86 | 182,917,630.86 |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5,670,720.32 | 72,944,741.53 | 72,944,741.53 | 328,615,461.85 | ||||
权益法下 | 255,670,72 | 72,944,741. | 72,944,741. | 328,615,46 |
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32 | 53 | 53 | 1.8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55,670,720.32 | 72,944,741.53 | 72,944,741.53 | 328,615,461.85 |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91,527,022.79 | 791,527,022.79 | ||
合计 | 791,527,022.79 | 791,527,022.79 |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318,921,646.19 | 6,827,661,646.1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318,921,646.19 | 6,827,661,646.1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40,798,423.17 | 1,238,999,444.6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9,079,545.11 | 202,223,637.2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360,640,524.25 | 7,864,437,453.57 |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251,381,898.53 | 2,513,876,195.35 | 3,899,751,210.10 | 2,240,474,311.57 |
其他业务 | 956,965.70 | 181,911.54 | 874,584.95 | 260,235.81 |
合计 | 4,252,338,864.23 | 2,514,058,106.89 | 3,900,625,795.05 | 2,240,734,547.38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分产品 | ||
其中: | ||
自产人血白蛋白 | 800,381,182.16 | 430,561,271.36 |
进口人血白蛋白 | 1,954,885,405.94 | 1,605,828,494.05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 839,022,274.37 | 346,227,501.25 |
其他血液制品 | 606,819,928.40 | 101,251,367.14 |
检测设备及试剂 | 50,273,107.66 | 30,007,561.55 |
其他业务 | 956,965.70 | 181,911.54 |
分地区 | ||
其中: | ||
国内 | 4,222,211,398.43 | 2,501,675,932.36 |
国外 | 30,127,465.80 | 12,382,174.53 |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546,729.28 | 6,550,819.29 |
教育费附加 | 8,353,217.44 | 4,778,506.84 |
房产税 | 4,665,621.19 | 4,130,805.99 |
土地使用税 | 1,008,365.19 | 958,510.43 |
其他 | 4,451,763.25 | 3,422,636.78 |
合计 | 30,025,696.35 | 19,841,279.33 |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推广费 | 64,636,414.98 | 104,554,156.48 |
职工薪酬 | 53,504,514.56 | 53,528,773.24 |
股份支付 | 3,262,393.98 | |
劳务费 | 12,039,111.19 | 12,576,347.64 |
业务招待费 | 18,544,336.24 | 16,493,346.13 |
差旅费 | 4,563,083.81 | 3,630,706.10 |
广告费 | 90,211.51 | 497,017.22 |
无形资产摊销 | 35,162,966.40 | |
其他 | 4,203,524.09 | 3,365,775.95 |
合计 | 196,006,556.76 | 194,646,122.76 |
4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6,951,260.83 | 102,007,778.73 |
折旧及摊销 | 19,461,395.32 | 15,928,121.89 |
股份支付 | 18,633,564.42 |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11,884,705.49 | 5,468,856.97 |
办公费 | 3,512,233.99 | 3,432,527.75 |
存货报废损失 | 3,218,613.54 | |
试验检验费 | 456,202.25 | 2,929,009.81 |
物料消耗 | 2,823,120.44 | 2,347,894.60 |
差旅及招待费 | 9,472,311.88 | 9,499,103.88 |
其他 | 25,107,622.47 | 18,786,184.61 |
合计 | 208,302,417.09 | 163,618,091.78 |
4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料消耗 | 34,946,574.62 | 32,230,023.62 |
职工薪酬 | 33,970,105.44 | 31,639,054.98 |
股份支付 | 7,174,386.66 | |
折旧及摊销 | 2,627,912.48 | 2,466,304.25 |
试验检验费 | 12,036,388.98 | 17,167,079.87 |
临床费用 | 12,098,008.92 | |
其他 | 3,172,363.36 | 3,364,832.33 |
合计 | 106,025,740.46 | 86,867,295.05 |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5,792.23 | 60,729.87 |
减:利息收入 | -61,037,919.66 | -67,640,689.56 |
汇兑损益 | 51,063,608.31 | 53,258,763.68 |
其他 | 279,049.86 | 252,141.42 |
合计 | -9,649,469.26 | -14,069,054.59 |
43、其他收益
(1)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5,108,216.09 | 4,770,732.83 |
(2)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项目 (详见附注七、30) | 1,775,165.81 | 3,438,367.02 | 与资产相关 |
高成长性优质企业补助 | 30,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3,233,050.28 | 1,332,365.81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35,108,216.09 | 4,770,732.83 |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0,418,207.93 | 197,299,855.5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78,918,094.99 | 3,996,080.00 |
合计 | 339,336,302.92 | 201,295,935.56 |
4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161,584.00 | |
合计 | 39,161,584.00 |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658,217.74 | 7,004,373.7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36,572.98 | -280,271.28 |
合计 | -20,994,790.72 | 6,724,102.43 |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527,793.47 | -2,476,326.09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508,520.70 | |
合计 | -11,036,314.17 | -2,476,326.09 |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及其他 | 179,518.94 | 153,431.83 | 179,518.94 |
合计 | 179,518.94 | 153,431.83 | 179,518.94 |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77,735,537.61 | 1,834,252.04 | 77,735,537.6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1,411,435.74 | 1,053,207.05 | 1,411,435.74 |
罚款、滞纳金及其他 | 294,531.04 | 638,166.85 | 294,531.04 |
合计 | 79,441,504.39 | 3,525,625.94 | 79,441,504.39 |
50、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16,668,967.95 | 202,076,104.3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823,095.00 | 15,172,023.73 |
合计 | 228,492,062.95 | 217,248,128.1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69,557,463.2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20,433,619.4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5,413,925.1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463,546.4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8,788,286.2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395,502.7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682,088.6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72,639.1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155,575.90 |
所得税费用 | 228,492,062.95 |
51、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34
52、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540,392.16 | 864,578.49 |
利息收入 | 11,798,451.33 | 14,054,267.62 |
政府补助 | 33,333,050.28 | 1,832,365.81 |
其他 | 7,233,791.15 | 10,745,400.69 |
合计 | 53,905,684.92 | 27,496,612.6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推广费 | 66,690,603.03 | 67,485,164.22 |
中介机构费 | 5,450,743.85 | 4,735,360.16 |
其他费用 | 212,505,211.85 | 117,228,900.70 |
合计 | 284,646,558.73 | 189,449,425.08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 210,000.00 | |
合计 | 21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定期存款本金 | 411,204,876.00 | 562,651,226.0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回的本金 | 344,811,143.21 | |
合计 | 756,016,019.21 | 562,651,226.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返还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 730,000.00 | 50,000.00 |
手续费 | 2,966.99 | |
合计 | 732,966.99 | 5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定期存款 | 1,627,531,214.00 | 904,240,326.00 |
合计 | 1,627,531,214.00 | 904,240,326.00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 132,539.28 | 627,996.33 |
合计 | 132,539.28 | 627,996.3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租赁租金 | 779,147.50 | 772,161.00 |
退员工股份支付款 | 1,299,600.00 |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 | 33,336,690.87 | |
合计 | 35,415,438.37 | 772,161.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 | 1,905,135.93 | 417,908.11 | 779,147.50 | 1,543,896.54 | ||
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13,137,400.00 | 36,100.00 | 1,299,600.00 | 111,873,9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应付股利 | 199,079,545.11 | 187,949,545.11 | 11,130,000.00 | |||
合计 | 115,042,535.93 | - | 199,533,553.22 | 190,028,292.61 | - | 124,547,796.54 |
5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41,065,400.29 | 1,237,843,231.8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2,031,104.89 | -4,247,776.3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9,911,247.53 | 73,067,838.7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32,236.21 | 3,027,178.60 |
无形资产摊销 | 42,239,478.06 | 5,640,006.3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445,903.16 | 5,341,540.1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63,781.37 | -12.0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11,435.74 | 1,053,207.0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161,584.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804,469.61 | -31,951,825.5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9,336,302.92 | -201,295,935.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722,481.53 | 12,002,033.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92,371.61 | 3,169,990.0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856,138.50 | 105,173,329.2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9,962,356.57 | 228,575,071.8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2,602,773.73 | 34,971,640.35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181,911.54 | 236,287.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49,432.62 | 1,433,444,222.0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891,837,596.46 | 3,542,092,429.9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196,311,617.40 | 2,726,546,349.3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4,474,020.94 | 815,546,080.60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期末 | ? | 期初 |
? | ? | ? | ?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库存现金 | 2,768,709.77 | 3,924,493.66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888,956,746.69 | ? | 3,192,104,782.80 |
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 1,463,306,154.82 | ? | 798,067,578.32 |
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 3,644,320.25 | ? | 6,525,090.3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12,140.00 | ? | 282,340.94 |
? | ? | ? | ? |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 3,358,788,071.53 | ? | 4,000,904,286.08 |
? | ? | ? | ? |
减: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 1,463,306,154.82 | ? | 798,067,578.32 |
减: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 3,644,320.25 | ? | 6,525,090.36 |
? | ? | ? |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91,837,596.46 | ? | 3,196,311,617.40 |
?
(3)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
? | 期末 | ? | 期初 | ? | 理由 |
? | ? | ? | ? | ? | ? |
定期存款 | 1,463,306,154.82 | ? | 798,067,578.32 | ? | 管理层意图持有至到期 |
诉讼保全冻结金 | 3,450,000.00 | ? | - | ? | 使用受限 |
保函保证金 | 178,820.25 | ? | 2,508,820.25 | ? | 使用受限 |
其他冻结资金 | 15,500.00 | ? | 4,016,270.11 | ? | 使用受限 |
? | ? | ? | ? | ? | ? |
合计 | 1,466,950,475.07 | ? | 804,592,668.68 | ? | ? |
?
54、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31,274,277.78 | 7.1268 | 222,885,522.87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8,396,332.30 | 7.1268 | 59,838,981.03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4,172,554.96 | 7.1268 | 29,736,964.69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36,015,343.35 | 7.1268 | 969,354,148.98 |
欧元 | 513,800.00 | 7.6617 | 3,936,581.46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 欧洲和美国 | 美国 | 采购、制造和销售医疗及血液检测产品 | 45.00% | 权益法 |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这些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是在按投资时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调整后的金额。此外,下表还列示了这些财务信息在统一会计政策调整后,按照权益法调整至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过程: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2,085,086,219.93 | 1,982,920,625.04 |
非流动资产 | 14,669,847,962.67 | 14,302,938,090.13 |
资产合计 | 16,754,934,182.60 | 16,285,858,715.17 |
流动负债 | 900,371,404.80 | 912,273,008.10 |
非流动负债 | 2,956,785,123.63 | 2,889,222,107.56 |
负债合计 | 3,857,156,528.43 | 3,801,495,115.66 |
股东权益 | 12,897,777,654.17 | 12,484,363,599.51 |
减:统一会计政策对股东权益的调整(注) | 1,092,795,086.64 | 1,080,830,963.31 |
少数股东权益 | ||
统一会计政策后的股东权益 | 11,804,982,567.53 | 11,403,532,636.20 |
按持股比例45%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312,242,155.39 | 5,131,589,686.2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9,669,754,366.10 | 9,644,864,173.3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4,981,996,521.49 | 14,776,453,859.6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294,958,137.80 | 2,303,543,698.15 |
净利润 | 362,307,898.86 | 431,384,788.07 |
减:统一会计政策对净利润的调整(注) | 11,964,123.33 | |
统一会计政策后的净利润 | 350,343,775.53 | 431,384,788.07 |
其他综合收益 | 161,039,741.76 | 1,256,549,997.62 |
综合收益总额 | 511,383,517.29 | 1,687,934,785.69 |
其他权益变动 | 774,706.60 | 83,631.6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注:2023年8月,GDS与其关联方Grifols Shared Services North America,Inc.,(“GSSNA”)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将GSSNA与Novillux签订的与单分子计数技术(Single Molecule Counting或"SMC技术")相关的技术许可协议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
2.02亿美元转让给GDS。GSSNA为Grifols,S.A.的全资子公司。GDS评估团队采用收益法对SMC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结合SMC技术未来预期产生的现金流的净现值,估值2.02亿美元作为定价依据。在国际会计准则下,GDS依据所支付的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4号指引,外购研发项目并后续用于自行研发的相关支出,其会计处理应遵守企业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根据本集团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SMC项目未达到资本化时点,本集团于2023年将GDS采购SMC技术的相关支出2.02亿美元(合计人民币1,425,271,600.00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后的净额人民币1,080,830,963.31元计入损益。本集团于2024年转回与SMC技术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人民币11,964,123.33元。因此统一会计政策对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影响为人民币5,383,855.50元。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90,546,063.99 | 287,305,697.3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763,508.94 | 3,176,700.93 |
--其他综合收益 | 476,857.74 | 2,591,347.24 |
--综合收益总额 | 3,240,366.68 | 5,768,048.17 |
十、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9,492,167.46 | 1,280,000.00 | 1,775,165.81 | 8,997,001.65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35,108,216.09 | 4,770,732.83 |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以及在本年发生的变化、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及其在本年发生的变化等。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1) 应收账款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而不是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因此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账款。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31% (2023年12月31日为:34%) 。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赊销额度与信用期限。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有关应收账款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七、3的相关披露。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 (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包括按合同利率 (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6月30日的现行利率) 计算的利息) 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 | 2024年6月30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
项目 | 1年内或 实时偿还 | ? | 1年至2年 | ? | 2年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 | 资产负债表 账面价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融负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付账款 | 1,072,918,013.37 | 1,072,918,013.37 | 1,072,918,013.37 | ||||||||
其他应付款 | 282,484,213.05 | 282,484,213.05 | 282,484,213.05 | ||||||||
租赁负债 | 1,572,049.00 | 1,572,049.00 | 1,513,059.6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900.00 | 31,900.00 | 30,836.87 | ||||||||
? | |||||||||||
合计 | 1,355,434,126.42 | ? | 1,572,049.00 | ? | ? | ? | ? | ? | 1,357,006,175.42 | ? | 1,356,946,122.96 |
?
??
? | 2023年12月31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
项目 | 1年内或 实时偿还 | ? | 1年至2年 | ? | 2年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 | 资产负债表 账面价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融负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付账款 | 1,650,817,190.66 | ? | - | ? | - | ? | - | ? | 1,650,817,190.66 | ? | 1,650,817,190.66 |
其他应付款 | 303,304,499.26 | ? | - | ? | - | ? | - | ? | 303,304,499.26 | ? | 303,304,499.26 |
租赁负债 | - | ? | 1,580,048.50 | ? | - | ? | - | ? | 1,580,048.50 | ? | 1,494,083.1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4,286.50 | ? | - | ? | - | ? | - | ? | 424,286.50 | ? | 411,052.8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954,545,976.42 | ? | 1,580,048.50 | ? | - | ? | - | ? | 1,956,126,024.92 | ? | 1,956,026,825.85 |
?
3、 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于6月30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均为固定利率金融工具,情况如下: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 2024年6月末 | ? | 2023年末 | ||||
项目 | 实际利率 | ? | 金额 | ? | 实际利率 | ?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 ? | ? |
- 货币资金 | 0.2%-5.35% | ? | 3,297,499,646.94 | ? | 0.2%-5% | ? | 3,956,906,134.1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5% - 3.45% | ? | 1,650,000,000.00 | ? | 2.85% - 3.45% | ? | 1,080,000,000.00 |
金融负债 | ? | ? | ? | ? | ? | ? | ? |
- 租赁负债 | 4.75% | ? | 1,513,059.67 | ? | 4.75% | ? | 1,494,083.1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5% | ? | 30,836.87 | ? | 4.75% | ? | 411,052.81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4,949,043,543.48 | ? | ? | ? | 5,035,000,998.17 |
?
4、 汇率风险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1) 本集团于6月30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 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
? | 2024年6月末 | ? | 2023年末 | |||
?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 ? | ? | |
- 美元 | 31,274,277.78 | 222,885,522.87 | ? | 16,685,531.66 | 118,178,615.09 | |
? | ?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 美元 | 8,396,332.30 | 59,838,981.03 | ? | 8,463,532.30 | 59,944,660.23 | |
? | ? | ? | ? | ? | ? | |
其他应收 | ? | ? | ? | ? | ? | |
- 美元 | 4,172,554.96 | 29,736,964.69 | ? | 803,471.20 | 5,690,745.47 | |
? | ? | ? |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 | ? | ? | |
- 美元 | (136,015,343.35) | (969,354,148.98) | ? | (220,991,128.38) | (1,565,213,864.98) | |
- 欧元 | (513,800.00) | (3,936,581.46) | ? | (2,539,004.00) | (19,954,540.24) | |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 | ? | ? | ? | ? | |
- 美元 | (92,172,178.31) | (656,892,680.39) | ? | (195,038,593.22) | (1,381,399,844.19) | |
- 欧元 | (513,800.00) | (3,936,581.46) | ? | (2,539,004.00) | (19,954,540.24) |
?
(2) 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
? | 平均汇率 | ? | 报告日中间汇率 | ||||
? | 2024年上半年 | ? | 2023年上半年 | ? | 2024年6月末 | ? | 2023年末 |
? | ? | ? | ? | ? | ? | ? | ? |
美元 | 7.1074 | ? | 6.9693 | ? | 7.1268 | ? | 7.0827 |
欧元 | 7.6927 | ? | 7.5532 | ? | 7.6617 | ? | 7.8592 |
?
(3) 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6月30日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升值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增加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 | 股东权益 | ? | 净利润 |
2024年6月30日 | ? | ? | ? |
美元 | 4,723,756.78 | ? | 4,723,756.78 |
欧元 | 33,460.94 | ? | 33,460.94 |
? | ? | ? | ? |
合计 | 4,757,217.72 | ? | 4,757,217.72 |
?
? | ? | ? | ?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美元 | 10,182,375.56 | ? | 10,182,375.56 |
欧元 | 143,890.40 | ? | 143,890.40 |
? | ? | ? | ? |
合计 | 10,326,265.96 | ? | 10,326,265.96 |
?
于6月30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贬值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24年6月30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第一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 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3) 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 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三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 年末公允价值计量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
? | 2024年6月30日 | ||||||
项目 |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 |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 |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150,182,973.99 | ? | - | ? | 150,182,973.9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297,632.50 | ? | 297,632.50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12月31日 | ||||||
项目 |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 |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 |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7,406,352.00 | ? | - | ? | - | ? | 197,406,352.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192,870,486.49 | ? | - | ? | 192,870,486.4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297,632.50 | ? | 297,632.50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97,406,352.00 | ? | 192,870,486.49 | ? | 297,632.50 | ? | 390,574,470.99 |
?
? |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注册地 | ? | 业务性质 | ? | 注册资本 (元) | ? | 于2024年 6月30日 对本公司的 持股比例 |
? | ? | ? | ? | ? | ? | ? | |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 | ? | 见 (1) 中的说明 | ? | 600,000万人民币 | 2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 北京 | ? | 货币金融服务 | ? | 48,934,796,573.00 | 间接持有7.23% | |
基立福 | 西班牙 | ? | 见 (2) 中的说明 | ? | EUR119,603,705.00 | 6.58% |
?
(1)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基立福提供在医院和诊所使用的输液解决方案,营养产品,医疗设备,诊断仪器和试剂。
(3) 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莱士中国”) 经多次被动减持之后,截至 2024 年6月 30日持有本公司的股本比例为
3.55%。为本财务报告目的,不再将莱士中国列示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4) 主要股东为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集团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三。
3、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重要的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1。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 | ? |
海尔血液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 持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 其他关联方担任关键岗位的公司 |
温州海螺集团有限公司 (“海螺集团”) | 持有海康生物股权5%以上的公司 |
温州海螺制伞有限公司 (“温州海螺”) | 海康生物的股东海螺集团控制的子公司 |
温州市利祥动物实验研究所 | 海康生物的持股公司 |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Ltd | 持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GRIFOLS BRASIL LTDA | 持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基立福医药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 | 持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Grifols Engineering, S.A. | 持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本集团
?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 | 本期 | ? | 上期 |
? | ? | ? | ? | ? | ? |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td. | 采购商品 | ? | 1,638,681,457.06 | ? | 1,294,274,413.38 |
GDS | 采购商品 | ? | 45,657,366.96 | ? | 93,285,488.61 |
基立福医药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 | 979,440.00 | ? | 1,630,320.00 |
海尔血液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70,000.00 | 不适用 |
?
(3) 关联租赁
承租:
本集团
?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 | 本期 | ? | 上期 |
? | ? | ? | ? | ? | ? |
温州海螺 | 房屋 | ? | 61,433.40 | ? | 61,902.00 |
?
(4) 利息收入
?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 | 本期 | ? | 上期 |
? | ? | ? | ? | ? | ? |
中信银行 | 利息收入 | ? | 6,749,711.37 | ? | 16,088,612.53 |
?
(5) 银行手续费等财务费用
?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 | 本期 | ? | 上期 |
? | ? | ? | ? | ? | ? |
中信银行 | 银行手续费等财务费用 | ? | 9,380.24 | ? | 9,618.63 |
?
(6)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本集团
项目 | 本期 | ? | 上期 |
? | (万元) | ? | (万元) |
? | ? | ? |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614.80 | ? | 1,595.40 |
?
6、 关联方往来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 | ? | ? | 期末 | ? | 期初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 | 账面余额 | ? | 坏账准备 | ? | 账面余额 | ? | 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 ? | 48,453,918.03 | ? | 48,453,918.03 | ? | 48,154,089.54 | ? | 48,154,089.54 | |
其他应收款 |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Ltd | ? | 29,736,964.69 | ? | 1,486,848.23 | ? | 5,690,745.47 | ? | 284,537.27 | |
其他应收款 | 温州市利祥动物实验研究所 | ? | 212,183.15 | ? | 212,183.15 | ? | 212,183.15 | ? | 212,183.15 |
?
预付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 | 期末 | ? | 期初 |
? | ? | ? | ? | ? | ? |
采购服务 | 基立福医药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 | 979,440.00 | |||
采购商品 | GDS | ? | 2,230.00 | ? | 5,335.00 |
应付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 | 期末 | ? | 期初 |
? | ? | ? | ? | ? | ? |
采购商品 | Grifols Worledwide Operations Ltd. | ? | 934,473,746.86 | ? | 1,530,694,525.56 |
采购商品 | GDS | ? | 34,880,402.12 | ? | 48,384,988.04 |
采购商品 | 海尔血液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 ? | 3,094,988.52 | ? | 不适用 |
采购工程服务 | Grifols Engineering, S.A. | ? | 3,936,581.46 | ? | 5,768,652.80 |
关联方往来款 | 温州海螺制伞有限公司 | 61,433.40 | |||
关联方往来款 | 海螺集团 | ? | 107,000.00 | ? | 107,000.00 |
?
存放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 | 期末 | ? | 期初 |
? | ? | ? | ? | ? | ? |
货币资金 | 中信银行 | ? | 524,214,344.41 | ? | 1,072,942,920.24 |
?
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A类 | 350,000 | 1,263,500.00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B类 | ||||||||
合计 | 350,000 | 1,263,50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A类 | 3.61元 / 股 | 2个月,14个月,26个月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B类 | 3.61元 / 股 | 2个月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集团以权益工具授予日流通股单日收盘价格为基础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市价,授予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考核期业绩条件估计,并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4,023,9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2,414,340.00 |
其他说明本集团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称“激励计划”),本集团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8名激励对象授予3,13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分为A、B两类。其中A类授予对象包括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共222人,授予股数共3,089万股;B类参加对象
包括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员工共46人,授予股数共46万股。2023年9月8日,本集团按照激励计划以3.61元 /每股的价格授予了所有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对于授予A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权益锁定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批次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对于授予B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权益锁定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100%解锁。
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市价为人民币6.81元 / 股,故确定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20元 / 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00,320,000.00元。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A类 | 31,678,339.08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B类 | 736,000.92 | |
合计 | 32,414,340.00 |
其他说明本集团于2024年上半年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32,414,340.00元。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与清华大学 (医学院) 签署联合成立清华—莱士血液制品高科技创新联合研究中心
2015年7月28日,本公司与清华大学 (医学院) 签署合作协议,联合成立清华—莱士血液制品高科技创新联合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联合研究中心为非独立法人机构,建在清华大学,依托清华大学 (医学院),其运行管理遵守清华大学相关规定。联合研究中心设管理委员会,由双方任命的资深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是确定联合研究中心的研究开发目标和决定重大事务。
根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十年累计投入人民币共2亿元,每年向联合研究中心投入人民币2,000万元,投入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和实验而购置的设备、器材归清华大学 (医学院) 所有。联合研究中心年度科研经费不足以支持双方共同确定的重点或者重大项目开展相关研究时,经双方协商后,公司将依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是否增加不足部分。
协议约定本公司向联合研究中心付款的方式为:第一年经费人民币2,000万元已经全部支付;自第二年起,每年经费均为人民币2,000万元,于每年9月1日前支付;最后一年经费于2024年9月1日前支付完毕。
本公司与清华大学 (医学院) 在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形成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双方共同所有,或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约定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及违约责任。
本公司2015年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第一年的研发经费人民币2,000万元,此后,双方并未继续开展合作研发,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无需继续支付研发经费。目前,本公司计划就合作方式及协议有关内容与清华大学 (医学院) 进行讨论与修改。
2、 资本承担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智能化生产基地 | 730,177,360.91 | 8,134,472.58 |
广西莱士整体升级改造项目 | 29,368,796.49 | - |
同路丰镇浆站新建项目 | 14,760,731.50 | - |
郑州上林浆站新建项目 | 11,227,537.21 | - |
五河浆站新建房屋项目 | 10,520,183.00 | 13,984,125.00 |
同路血液制品智能化生产基地 | 3,225,800.00 | - |
同路泾县改造项目 | 595,500.00 | - |
淮南浆站迁址工程 | - | 26,203,408.49 |
同路生物研发中心GSP基地 | - | 30,703,337.75 |
澧县浆站在建工程 | - | 20,616,538.51 |
全自动包装线和手工包装线 | - | 102,689.50 |
合计 | 799,875,909.11 | 99,744,571.83 |
?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本公司2024年8月26日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议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37元(含税)。董事会已同意上述议案,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2,119,570.51 | 208,591,091.50 |
1至2年 | 162,000.00 | 162,00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58,407,033.03 | 58,107,204.54 |
3至4年 |
4至5年 | 22,981,552.50 | 48,154,089.54 |
5年以上 | 35,425,480.53 | 9,953,115.00 |
合计 | 270,688,603.54 | 266,860,296.0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8,453,918.03 | 17.90% | 48,453,918.03 | 100.00% | 0.00 | 48,154,089.54 | 18.04% | 48,154,089.54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2,234,685.51 | 82.10% | 20,575,293.53 | 9.26% | 201,659,391.98 | 218,706,206.50 | 81.96% | 20,398,869.58 | 9.33% | 198,307,336.92 |
合计 | 270,688,603.54 | 100.00% | 69,029,211.56 | 201,659,391.98 | 266,860,296.04 | 100.00% | 68,552,959.12 | 198,307,336.92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 48,154,089.54 | 48,154,089.54 | 48,453,918.03 | 48,453,918.03 | 100.00% | 受外部环境压力持续影响,业务开展及资金筹措不如预计,现金流紧张,还款困难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8,154,089.54 | 48,154,089.54 | 48,453,918.03 | 48,453,918.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22,234,685.51 | 20,575,293.53 | 9.26% |
合计 | 222,234,685.51 | 20,575,293.53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398,869.58 | 48,154,089.54 | 68,552,959.1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6,423.95 | 299,828.49 | 476,252.4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0,575,293.53 | 48,453,918.03 | 69,029,211.56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8,154,089.54 | 299,828.49 | 48,453,918.03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0,398,869.58 | 176,423.95 | 20,575,293.53 | |||
合计 | 68,552,959.12 | 476,252.44 | 69,029,211.56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 48,453,918.03 | 48,453,918.03 | 17.90% | 48,453,918.03 | |
客户2 | 25,600,905.82 | 25,600,905.82 | 9.46% | 1,280,045.29 | |
客户3 | 19,739,800.00 | 19,739,800.00 | 7.29% | 986,990.00 | |
客户4 | 16,525,132.25 | 16,525,132.25 | 6.10% | 826,256.61 | |
客户5 | 10,060,000.00 | 10,060,000.00 | 3.72% | 503,000.00 | |
合计 | 120,379,756.10 | 120,379,756.10 | 44.47% | 52,050,209.93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68,701,426.10 | 462,082,574.09 |
合计 | 568,701,426.10 | 462,082,574.09 |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款 | 568,646,926.10 | 461,034,784.37 |
备用金 | 100,746.12 | 90,746.12 |
其他 | 230,700.00 | 1,285,215.50 |
合计 | 568,978,372.22 | 462,410,745.99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4,160,593.69 | 128,455,098.86 |
1至2年 | 108,083,131.40 | 137,051,000.00 |
2至3年 | 102,328,000.00 | 52,808,000.00 |
3年以上 | 164,406,647.13 | 144,096,647.13 |
3至4年 | 64,104,000.00 | 88,409,238.50 |
4至5年 | 58,388,893.11 | 23,979,501.01 |
5年以上 | 41,913,754.02 | 31,707,907.62 |
合计 | 568,978,372.22 | 462,410,745.99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8,978,372.22 | 100.00% | 276,946.12 | 0.05% | 568,701,426.10 | 462,410,745.99 | 100.00% | 328,171.90 | 0.07% | 462,082,574.09 |
其中: | ||||||||||
- 无风险子公司组合 | 568,646,926.10 | 99.94% | 568,646,926.10 | 461,034,784.37 | 99.70% | 461,034,784.37 | ||||
- 其他 | 331,446.12 | 0.06% | 276,946.12 | 83.56% | 54,500.00 | 1,375,961.62 | 0.30% | 328,171.90 | 23.85% | 1,047,789.72 |
合计 | 568,978,372.22 | 100.00% | 276,946.12 | 568,701,426.10 | 462,410,745.99 | 100.00% | 328,171.90 | 462,082,574.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其他应收款- 其他 | 331,446.12 | 276,946.12 | 83.56% |
合计 | 331,446.12 | 276,946.12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28,171.90 | 328,171.9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51,225.78 | 51,225.7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76,946.12 | 276,946.12 |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其他 | 328,171.90 | 51,225.78 | 276,946.12 | |||
合计 | 328,171.90 | 51,225.78 | 276,946.12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应收子公司款 | 78,669,383.41 | 1年以内 | 13.83% | 0.00 |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应收子公司款 | 73,178,848.71 | 1年以内 - 3年以上 | 12.86% | 0.00 |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应收子公司款 | 64,455,466.78 | 1年以内 - 3年以上 | 11.33% | 0.00 |
武宁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应收子公司款 | 63,142,448.28 | 1年以内 - 3年以上 | 11.10% | 0.00 |
澧县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应收子公司款 | 44,711,893.72 | 1年以内 - 2年以下 | 7.86% | 0.00 |
合计 | 324,158,040.90 | 56.98% | 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035,199,809.76 | 679,240,039.87 | 7,355,959,769.89 | 7,965,280,745.01 | 679,240,039.87 | 7,286,040,705.1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5,272,542,588.08 | 15,272,542,588.08 | 15,063,759,559.59 | 15,063,759,559.59 | ||
合计 | 23,307,742,397.84 | 679,240,039.87 | 22,628,502,357.97 | 23,029,040,304.60 | 679,240,039.87 | 22,349,800,264.73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5,314,646,253.52 | 10,254,380.28 | 5,324,900,633.80 | |||||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1,222,111,957.53 | 679,240,039.87 | 2,027,996.10 | 1,224,139,953.63 | 679,240,039.87 | |||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481,519,331.35 | 25,393,633.77 | 506,912,965.12 | |||||
保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
保康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30,034,666.60 | 20,000,000.00 | 51,999.90 | 50,086,666.50 | ||||
白沙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1,240,000.00 | 21,240,000.00 | ||||||
武宁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069,333.20 | 103,999.80 | 20,173,333.00 | |||||
汕尾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陆河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琼中莱士 | 19,200,000. | 19,200,000. |
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00 | 00 | ||||||
全州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3,648,459.95 | 103,999.80 | 13,752,459.75 | |||||
巴马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20,230,959.16 | 103,999.80 | 20,334,958.96 | |||||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9,569,333.20 | 103,999.80 | 9,673,333.00 | |||||
南宁市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13,912,579.24 | 207,999.60 | 14,120,578.84 | |||||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3,869,333.20 | 103,999.80 | 3,973,333.00 | |||||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3,100,293.20 | 7,943,057.10 | 103,999.80 | 11,147,350.10 | ||||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9,758,658.91 | 103,999.80 | 9,862,658.71 | |||||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14,221,056.59 | 207,999.60 | 14,429,056.19 | |||||
澧县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000.00 | |||||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 7,908,489.49 | 103,999.80 | 8,012,489.29 | |||||
合计 | 7,286,040,705.14 | 679,240,039.87 | 56,336,690.87 | 0.00 | 0.00 | 13,582,373.88 | 7,355,959,769.89 | 679,240,039.8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 | 287,305,697.31 | 2,763,508.94 | 476,857.74 | 290,546,063.99 |
(广东 )有限公司 | ||||||||||||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 14,776,453,862.28 | 167,889,126.45 | 72,467,883.79 | 348,617.97 | -35,162,966.40 | 14,981,996,524.09 | ||||||
小计 | 15,063,759,559.59 | 170,652,635.39 | 72,944,741.53 | 348,617.97 | -35,162,966.40 | 15,272,542,588.08 | ||||||
合计 | 15,063,759,559.59 | 170,652,635.39 | 72,944,741.53 | 348,617.97 | -35,162,966.40 | 15,272,542,588.08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95,374,066.36 | 384,177,517.48 | 998,980,212.86 | 354,839,111.80 |
其他业务 | 217,659.96 | 217,659.96 | 224,474.14 | 224,502.48 |
合计 | 1,095,591,726.32 | 384,395,177.44 | 999,204,687.00 | 355,063,614.28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产品分类 | ||
其中: | ||
白蛋白 | 335,063,621.29 | 196,415,392.39 |
静丙 | 373,455,805.64 | 142,891,393.37 |
其他血液制品 | 386,854,639.43 | 44,870,731.72 |
其他业务 | 217,659.96 | 217,659.9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国内 | 1,065,464,260.52 | 372,614,544.43 |
出口 | 30,127,465.80 | 11,780,633.01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0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0,652,635.39 | 221,571,059.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 3,996,080.00 |
益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8,918,094.99 | |
合计 | 449,570,730.38 | 225,567,139.94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163,781.3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333,050.2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78,918,094.9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9,261,985.4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709,506.7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7,015.09 |
合计 | 112,068,856.6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修订) 》,本集团2023年上半年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的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套项目改造等项目中人民币3,438,367.02元会被界定为经常性损益,使得2023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小计金额减少人民币3,438,367.02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的2023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合计金额减少人民币2,922,921.84元。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0% | 0.187 | 0.1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3% | 0.170 | 0.17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2023年8月,GDS与其关联方Grifols Shared Services North America,Inc.,(“GSSNA”)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将GSSNA与Novillux签订的与单分子计数技术(Single Molecule Counting或"SMC技术")相关的技术许可协议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
2.02亿美元转让给GDS。GSSNA为Grifols,S.A.的全资子公司。GDS评估团队采用收益法对SMC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结合SMC技术未来预期产生的现金流的净现值,估值2.02亿美元作为定价依据。在国际会计准则下,GDS依据所支付的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4号指引,外购研发项目并后续用于自行研发的相关支出,其会计处理应遵守企业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根据本集团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SMC项目未达到资本化时点,本集团于2023年将GDS采购SMC技术的相关支出2.02亿美元(合计人民币1,425,271,600.00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后的净额人民币1,080,830,963.31元计入损益。本集团于2024年转回与SMC技术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人民币11,964,123.33元。因此统一会计政策对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影响为人民币5,383,85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