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部分员工授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上海莱士”)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部分员工授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授予特定员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上海莱士A股普通股股份。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日、2023年7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30%。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发布《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9月1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9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6,153,0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198%。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初始人数不超过272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7人,拟获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377万股,其中200万股作为预留份额;最终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份额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情况与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3,135.00万股已于2023年9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7%,过户价格为3.61元/股。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部分员工授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同意授予特定员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本次授予权益的员工人数23人,授予权益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200万股,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为3.614元/股。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1、本次授予的权益份额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库存股所对应的权益份额;
2、本次授予权益的员工人数:23人;
3、本次授予权益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200万股;
4、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3.614元/股;
5、购买标的股票的资金来源:员工自筹;
本次分配预留股份,由23名参加对象认购预留股份200万股,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终参与人员名单、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为3.614元/股。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1、锁定期安排:
持有人的权益份额自公司标的股票登记至信托/资产管理计划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予以锁定(以下简称为“权益锁定之日”),并在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解锁条件后按照以下时间点及比例予以解锁,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权益锁定之日起满12个月,解锁权益数量为其当次获授权益总量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权益锁定之日起满24个月,解锁权益数量为其当次获授权益总量的50%。
2、标的股票的解锁条件
本次授予的权益以2024年与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作为业绩考核年度,每个年度考核一次。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锁批次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指标 |
第一批次
第一批次 | 2024 | 2023-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60亿元或有创新型生物制品或改良型生物制品临床申请获得批准; |
第二批次
第二批次 | 2025 | 2023-2025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250亿元或有创新型生物制品或改良型生物制品临床申请获得批准。 |
若第一批次对应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则持有人所持
权益不得解锁,并向后递延考核直至最后一个考核年度。若递延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则持有人所持递延部分(如有)以及递延考核当年对应可解锁的权益份额可全部解锁。
若最后一个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成的,则持有人所持未解锁的权益(包括递延部分)不得解锁,并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格为持有人获得该等权益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相应利息(该等利息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持有人未采用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方式筹集资金的情况下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反之,则为按照实际融资利率计算的利息,下同)。若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公司将在与员工签订的授予协议中予以明确。
若某一批次考核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则持有人所持权益不得解锁,并向后递延考核直至最后一个考核年度。若递延考核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则持有人所持递延部分(如存在)以及递延考核当年对应可解锁的权益份额可全部解锁。
持有人未满足公司设置的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其个人不能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格为持有人获得该等权益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相应利息。管理委员会有权将前述未能解锁的相关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放入预留部分。
上述分配方案如有未尽或不明确事宜,将参照《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