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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东楼)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陈智剑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2024年期末账面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共计547.04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还将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董事会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集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前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十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2025年以土地、房产抵押等方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金额由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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