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锂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蔚蓝锂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4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225,01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51元,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86.61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314,128.2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77,685,858.35元。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2,478,549,986.61元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2年6月29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2〕6-43号《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47,768.59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47,841.07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53.33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6,207.28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205.47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54,048.35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458.80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97,179.04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7,179.04 | |
| 差异 | G=E-F | 80,000.00 | |
注:差异系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人于2022年7月1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2月2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5日与马来西亚中国银行吉隆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10527501040029556 | 218.7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553477835100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12910698810958 | 0.10 |
| 马来西亚中国银行吉隆坡分行 | 100000403388038 | 242.7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537878847744 | 16,717.52 |
| 合计 | - | 17,179.04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3,042.42万元,其中“年产20亿AH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预先投入58,939.54万元,“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预先投入4,102.88万元。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年产20亿AH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58,939.54万元。该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6-302号)。截至本期末,本公司已用募集资金置换了“年产20亿AH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的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58,939.54万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0,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发行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金额 | 认购日 | 到期日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3/12/27 | 2024/3/25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0 | 2023/12/26 | 2024/3/26 |
|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0 | 2023/9/14 | 2024/3/14 |
| 合计 | - | - | 80,000.00 | - | - |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将原计划投入“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入“马来西亚锂电池项目”。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变更前 | 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 | 100,000.00 | 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 | 江苏省淮安市 |
| 变更后 | 马来西亚锂电池项目 | 100,000.00 | 天鹏电源(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雪兰莪州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蔚蓝锂芯《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蔚蓝锂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蔚蓝锂芯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中介机构相关专项报告,并与中介机构和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变更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蔚蓝锂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47,768.5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07.2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4,048.3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0.36%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①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②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③=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1. 年产20亿AH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 | 100,065.81 | 100.07 | 2023年6月30日 | -1,743.62 | 否 | 否 |
| 2. 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 | 是 | 100,000.00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 马来西亚锂电池项目 | 否 | - | 100,000.00 | 6,207.28 | 6,207.28 | 6.21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0 | 47,768.59 | - | 47,775.26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50,000.00 | 247,768.59 | 6,207.28 | 154,048.3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附表2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附表2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年产20亿AH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年投入金额超过预算系公司将募集资金持有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投入到项目中所致;注2:“年产20亿AH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自2023年6月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建设期为3年,预计从投产后第1年开始生产销售,第3年达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尚处于投产初期,故未达到达产后预计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①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②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③=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马来西亚锂电池项目 | 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 | 100,000.00 | 6,207.28 | 6,207.28 | 6.21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100,000.00 | 6,207.28 | 6,207.28 | 6.21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 变更原因 公司始终坚持开发高端产品、服务高端客户的商业理念,公司电池业务海外销售占比持续增长,海外产能布局是为国际客户提供更优质服务的重要策略选择。同时,考虑到海外客户对供应链安全的关注,优先并加快马来西亚产能建设已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迫切需要。 2) 决策程序 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均发表了意见。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溪寻 杨传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