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5-045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结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而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最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88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2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定2024年6月6日为授予日,以7.95元/股的价格向141名激励对象授予551.70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66,000份进行注销处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4月29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141人调整为138人,剩余股票期权数量由5,517,000份调整为5,451,000份。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初始行权价格为7.95元/股。根据公司《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自公司2024年授予股票期权后,共实施过两次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分配17,280,698.0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7.95元/股调整为7.94元/股。结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而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7.94元/股最终调整为7.88元/股。
三、本次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