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34,624,587.91元,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减本年度已分配股利154,983,636.11元,全部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
2.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462,458.79元;
3.2024年度公司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4.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032,049,322.5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净利润为4,358,227,815.53元;
5.拟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61,878,290.04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48,072,979.00股为基数,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41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36,715,089.11元的比例为30.16%,剩余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于2023年6月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6.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1,878,290.04 | 154,983,636.11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6,715,089.11 | 515,729,527.03 | 499,110,786.4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402,778,828.0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358,227,815.5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16,861,926.1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17,185,134.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16,861,926.15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316,861,926.15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61.27%。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企业发展阶段、现金流情况、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