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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2日注册资本:55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爱玲系宁波华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华绫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大华股份: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平移的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平移的优先受让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8日,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股份”)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平移的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忆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忆芯”)、浙江华锐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捷”)、浙江华视智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智检”)的其他股东拟将其持有的前述公司股权在同一控制主体间进行转让,即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华绫”)将持有的三家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予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女士(以下称“股权平移事项”),交易情况如下:

1、宁波华绫将持有的华忆芯37.4%股权(已实缴出资2,992万元)以2,99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女士;

2、参考华锐捷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宁波华绫将持有的华锐捷14%股权(已实缴出资1,400万元)以1,59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女士;

3、宁波华绫将持有的华视智检35%股权(已实缴出资1,750万元)以1,7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女士,交易完成后陈爱玲女士将持有的华视智检35%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大华股份行使。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股权平移

事项的优先受让权。上述股权转让后,不会导致公司所拥有该控股子公司权益比例的下降和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交易受让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爱玲女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公司名称: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GXTG26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N029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成立日期:2018年01月22日注册资本:55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爱玲系宁波华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华绫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受让方

陈爱玲,住所为杭州市,现任公司董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陈爱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浙江华忆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19519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126号3号楼12层1202室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傅利泉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年02月19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转让前转让后
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8051.00%4,08051.00%
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9237.40%----
宁波华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88.10%6488.10%
周灵2803.50%2803.50%
陈爱玲----2,99237.40%
合计8,000100.00%8,000100.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7,670.6324,365.15
负债总额37,696.5734,542.63
净资产-10,025.94-10,177.48
项 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1,764.937,617.17
净利润590.77-151.54

2、浙江华锐捷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1994N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立业路580号3号楼10层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傅利泉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4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池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转让前转让后
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65051.00%7,65051.00%
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20.00%3,00020.00%
宁波华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015.00%2,25015.00%
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14.00%----
陈爱玲----2,10014.00%
合计15,000100.00%15,000100.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5,565.1371,356.06
负债总额54,188.3860,563.17
净资产11,376.7510,792.89
项 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5,563.8712,896.54
净利润-6,737.20-583.86

3、浙江华视智检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KD3FF6Y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南川路2200号1号楼C座3楼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斌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4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检验检测服务;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转让前转让后
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25045.00%2,25045.00%
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5035.00%----
杭州华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2.513.45%672.513.45%
杨斌2454.90%2454.90%
杭州华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51.65%82.51.65%
陈爱玲----1,75035.00%
合计5,000100.00%5,000100.00%

注:转让完成后,陈爱玲将持有的华视智检35%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大华股份行使。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6,040.1336,369.89
负债总额39,386.3539,962.28
净资产-3,346.22-3,592.38
项 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8,215.1110,379.30
净利润-6,176.06-246.16

4、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华忆芯、华锐捷及华视智检均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其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实质为陈爱玲女士对其投资持股主体的内部调整,调整前后实际持股比例不变,股权转让价格遵循投资成本或净资产孰高的原则确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未改变公司持有华忆芯、华锐捷及华视智检的股权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对公司在控股子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及向关联自然人发放薪酬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傅利泉、陈爱玲夫妇及其控制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79.38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未改变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对公司在上述标的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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