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5,728,684.03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59,803,364.8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2024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80,371.50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24,388,130,399.78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156,989,231.15元。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3月28日扣除公司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为19,819,601股)的股本3,279,257,9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58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1,501,900,122.78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派发现金分红602,144,984.3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2,104,045,107.1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2.41%。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104,045,107.16 | 2,266,510,261.20 | 801,629,761.37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05,728,684.03 | 7,361,892,404.52 | 2,324,356,092.2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4,388,130,399.7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4,156,989,231.1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172,185,129.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197,325,726.9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172,185,129.73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非金融业上市公司相关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的合计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96%,未达到总资产的50%。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