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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2024年度,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权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通过议案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月12日《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投资结构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6月19日《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4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8月23日《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调
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5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导致中小股东利益损害的情况发生。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以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后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监事会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情况、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以及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审核,认为公司相关实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核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根据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需要,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投项目调整、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等进行审阅及核查后,认为前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资金占用及担保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对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传递、报送、管理和使用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未来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身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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