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资金被股东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和欣”)及其实际控制人李东、邹梦华控制的公司非经营性占用。截至2024年末,占用余额为20,797.97万元,因公司收到上海东和欣关联方支付的款项抵减资金占用金额,应收江苏大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为公司委托加工生产过程中超标准耗用原材料的赔偿,按
3.85%计算资金占用利息等事项的影响,公司对资金占用余额进行了调整。截至2024年12月31日,调整后公司应收上海东和欣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本息共计19,703.45万元。
2025年1月,上海东和欣及其关联方通过预收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原材料采购款的方式占用资金4,375.2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东和欣及其关联方累计以现金方式偿还占用资金合计6,004.50万元,仍有本息合计18,423.83万元资金占用款尚未偿还。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李东、邹梦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4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情况
公司在发现资金占用事项后已积极与上海东和欣及其实控人李东、邹梦华沟通,督促其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上海东
和欣已于2025年4月25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资金占用的还款计划》(以下简称“《还款计划》”),上海东和欣及其实控人李东、邹梦华保证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偿还全部资金占用款。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东和欣及其关联方累计偿还占用资金合计6,004.50万元,仍有本息合计18,423.83万元资金占用款尚未偿还。
三、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已多次向上海东和欣及实控人李东、邹梦华发送《关于及时偿还占用资金的督促函》,督促上海东和欣及其实控人李东、邹梦华按照《还款计划》清偿占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东和欣及其实控人李东、邹梦华并未按照原承诺的《还款计划》清偿占用资金。
2.公司后续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刑事报案等法律手段向上海东和欣及其实际控制人追偿被占用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3.公司已对上海东和欣实际控制人李东、邹梦华及其关联方上海铂利恒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东鸿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东、邹梦华及上海铂利恒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东鸿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公司货款81,865,987.19元。具体详见《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4.为进一步有效解决上海东和欣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尽快完成占用资金的追偿工作,公司将继续积极与上海东和欣及其实控人李东、邹梦华沟通,要求上海东和欣及其实控人尽快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持续督促上海东和欣及其实控人李东、邹梦华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规范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防止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6.公司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充分借助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风险管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内部审计工作,跟踪与关注关联方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7.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重要部门有关人员关于资金占
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各层面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规范运作能力,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