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蒋红珍女士及陈燕红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哈刚先生及毕建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哈刚先生及毕建忠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将在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 第六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 第六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变更前成员 | 孙芃(主任委员)、蒋红珍、李东 | 陈燕红(主任委员)、孙芃、杜方 | 蒋红珍(主任委员)、孙芃、李东 |
变更后成员 | 孙芃(主任委员)、哈刚、李东 | 毕建忠(主任委员)、孙芃、杜方 | 哈刚(主任委员)、孙芃、李东 |
哈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含拟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毕建忠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含拟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哈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6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教授职称。1987年7月至今,在辽宁中医药大学任教师,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沈阳远大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日,哈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毕建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7年,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获管理学学士学位;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曾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日,毕建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