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近日,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和欣”)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上海东和欣 | 是 | 18,090,000 | 99.97% | 5.22% | 否 | 否 | 2025-04-28 | 2028-04-27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方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东和欣为杜方先生一致行动人。杜方先生、上海东和欣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冻结股份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比例 | 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杜方 | 52,032,400 | 15.00% | 0 | 0% | 0% |
上海东和欣 | 18,094,600 | 5.22% | 18,090,000 | 99.97% | 5.22% |
合计 | 70,127,000 | 20.22% | 18,090,000 | 25.80% | 5.22% |
三、其他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东和欣持有公司5.2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方先生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欣所持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公告披露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
供的数据外,公司尚未收到上海东和欣提供的与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