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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或“公司”)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本持续督导机构”)为其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2022年5月31日,鸿博股份与世纪证券签署了《关于承接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有关事宜之协议》,鸿博股份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世纪证券。世纪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鸿博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鸿博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0.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16年8月4日向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尤友岳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34,982,14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40元。截至2016年8月4日止,鸿博股份共募集资金783,599,980.80元,扣除发行费用21,099,982.14元,募集资金净额762,499,998.66元。

截至2016年8月4日,鸿博股份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16]第351ZA003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73,815,227.2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元;于2016年8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3,815,227.26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177,807.54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106,000,000.00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2,005,504.02元,利息收入495,098.27元,手续费1,280.1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5,106,132.53元。

2024年度,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签约银行金额(万元)产品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实际收益率收益(元)
1华夏银行福州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委托华夏银行购买)3,000.00固定利率型2023/3/7随时可赎1.80%-
2光大银行福州五一支行(招商银行委托光大银行购买)3,000.00固定利率型2023/12/19随时可赎1.55%-
3工行福州城东支行11,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24/2/52024/6/271.78%766,632.79
4工行福州城东支行11,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24/7/82024/12/272.39%1,238,871.23
序号签约银行金额(万元)产品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实际收益率收益(元)
5光大银行福州铜盘支行(招商银行委托光大银行购买)1,600.00固定利率型2024/9/26随时可赎1.20%-
6光大银行福州铜盘支行(泉州银行委托光大银行购买)3,000.00固定利率型2024/10/22随时可赎1.00%-
合计32,600.00----2,005,504.02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6,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鸿博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7年8月24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鸿博股份在工商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8月30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9月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9月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12月19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鸿博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变更,经第四届董事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12月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鸿博彩票(海南)有限公司)、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并考虑到银企合作等因素,鸿博股份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11月25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鸿博彩票(海南)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12月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鸿博股份将全资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因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机构变更为世纪证券,公司与世纪证券、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包括:公司与世纪证券、工商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业务战略的调整,项目研发方向和研发投入发生变化,公司终止“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经2022年8月23日和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与世纪证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经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转移1,000万元至新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开展“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公司与世纪证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即终止“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其中20,000.00万元用于追加投入新增的“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鸿博股份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鸿博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2024年期初余额2024年期末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1402095129600106725115,539,987.36117,589,915.73活期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000001972765801234,424,051.904,752,222.99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59190296941098616,729,363.86754,161.96活期
银行名称账号2024年期初余额2024年期末余额存储方式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10100112000032201822,754.032,759.43活期
合计166,696,157.15123,099,060.1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资子公司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2024年期初余额2024年期末余额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5919051618105013,645,537.753,651,881.02活期
合计3,645,537.753,651,881.0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资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2024年期初余额2024年期末余额存储方式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000002220562001218,269,716.4618,354,941.28活期
合计18,269,716.4618,354,941.2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2024年期初余额2024年期末余额存储方式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101001120000138017723,173,206.58250.12活期
合计23,173,206.58250.1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鸿博股份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7610号《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鸿博股份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鸿博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鸿博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晋 李宇婧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
编制单位:鸿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762,499,998.6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177,807.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6,993,034.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9.3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并增资用于“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445,010,000.0077,671,621.4477,860,713.02100.24不适用不适用
(1)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并增资40,980,000.0040,980,000.0041,169,091.58100.462017年3月31日不适用
附表1:
(2)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404,030,000.0036,691,621.4436,691,621.44100.00不适用不适用
2、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104,590,000.004,545,300.004,545,254.42100.00不适用不适用
3、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300,000,000.0023,177,807.54300,171,651.43100.062024年11月4日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12,899,998.66212,899,998.66214,415,415.93100.712016年8月31日不适用
合计762,499,998.66595,116,920.1023,177,807.54596,993,034.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因目前国内互联网彩票政策没有变化,仍处于禁售状态,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已终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原募投项目“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系公司于2016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但由于国内互联网彩票具体政策尚未落地,该项目长期处于停滞状态。随着公司业务战略的调整,项目研发方向和研发投入发生变化,公司已终止“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存在该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该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该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公司滚动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合计26,600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00.55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存在该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专项管理。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投资项目“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已建设完成,该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公司于2024年11月将剩余928,287.54元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较短,部分智算中心解决方案项目进展较原计划期限延后,该部分收入未计入2024年度,故2024年项目效益未测算。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
编制单位:鸿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30,000.002,317.7830,017.17100.062024/11/04-不适用
合计30,000.002,317.7830,017.17-
附表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原募投项目“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系公司于2016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但由于国内互联网彩票具体政策尚未落地,该项目长期处于停滞状态。随着公司业务战略的调整,项目研发方向和研发投入发生变化,公司拟终止“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2、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3日和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3.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即终止“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其中20,000.00万元用于追加投入新增的“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并披露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存在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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