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3,349,341.3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7,805,531.94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同时公司人工智能领域拓展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控体系,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控制度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严格、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5年-2027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为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选择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决定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贷款金额,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此次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拟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合作企业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