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1927年(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奥特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作出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2023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2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

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成立日期:1927年(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事务所有合伙人296人,注册会计师2,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11月7日经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等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454号);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455号);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及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全程参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多次与审计机构就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

(三)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