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广西建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建华机械”)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3,2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同受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兵器工业集团”)控制下的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兵投资”)。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公司股权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已于2025年6月1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转让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特能集团 | 575,753,625 | 21.74% | 575,753,625 | 21.74% |
北方公司 | 170,375,085 | 6.43% | 170,375,085 | 6.43% |
奥信香港 | 159,682,102 | 6.03% | 159,682,102 | 6.03% |
建华机械 | 125,448,721 | 4.74% | 93,448,721 | 3.53% |
中兵投资 | - | - | 32,000,000 | 1.21% |
合计 | 1,031,259,533 | 38.93% | 1,031,259,533 | 38.93% |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保持不
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方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