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178,946,130.30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106,580.89元,按照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70,023,356.06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02,335.61元,再减去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27,083,062.66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7,986,885.8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现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7,063,489.72 | 27,063,489.72 | 35,568,292.7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106,580.89 | 69,089,650.14 | 64,799,883.3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77,986,885.8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488,881,318.5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9,695,272.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5,665,371.1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9,695,272.14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回报,有效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