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92证券简称:R天宝1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大连微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大连微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贾艳 |
设立日期 | 2024年3月18日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住所 | 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拥港街12-1号108室 |
邮编 | 116600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主要业务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42MADE73C57W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名称 | 北京微冷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 | 左力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大连微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股份名称 |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增持 | |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 | 2024年8月2日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直接持股0股,占比0%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
所持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517,891,021股,占比55.00% | 直接持股517,891,021股,占比55.00%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
所持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7,891,021股,占比55.00%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 有 | 2022年12月30日,金州法院依法作出(2022)辽021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宝食品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2)辽0213破2号《决定书》,指定天宝食品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至2024年1月31日,仅有北京微冷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2024年2月1日, |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管理人正式确认天宝食品重整投资人为北京微冷。2024年7月3日,管理人收到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辽0213破2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2024年8月2日,北京微冷全资子公司大连微冷完成收购大连天宝股份517,891,021股,占比
55.00%。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竞价交易 | □通过做市交易 | |
□通过大宗交易 |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 |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
权益(拟)变动方式 | □赠与 |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
(可多选) | □其他 | |
根据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2022)辽021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2022)辽0213破2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2024年8月2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协助办理股票过户登记事宜。 |
(二)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执行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大连微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详见于2024年7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重整计划》。天宝食品与北京微冷双方确认,由北京微冷指定特定主体作为本次天宝食品重整投资人实际出资主体和持股主体,北京微冷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均及于特定投资持股主体,北京微冷享有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同时北京微冷承诺为特定主体按时出资提供履约连带保证责任。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2022)辽021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2022)辽0213破2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
2、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3、大连微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微冷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连微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