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拓日新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4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陈五奎先生主持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陈五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五奎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李粉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如下董事为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成员:陈五奎先生(董事长)、陈皓勇先生(独立董事)及林晓峰先生(董事),陈五奎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陈皓勇先生(独立董事)、王艳女士(独立董事)及李粉莉女士(副董事长),陈皓勇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宋萍萍女士(独立董事)、王艳女士(独立董事)及陈五奎先生(董事长),宋萍萍女士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王艳女士(独立董事)、宋萍萍女士(独立董事)及李粉莉女士(副董事长),王艳女士为召集人。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国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龚艳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龚艳平女士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755-86612300 传真:0755-86612620

邮箱:gongyanping@topraysola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2-804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烽奇先生为公司审计经理,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5月31日

附件:简历

杨国强:男,1975年生,深圳大学法学院毕业,法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毕业后先后在深圳市新世纪律师所从事律师助理和律师工作,2000年获得律师资格证。2009年5月入职公司,担任公司法务部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4月担任总经理助理、行政人事总监等职务。2013年被任命为深圳市商标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2015年4月至2019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份获得第十四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荣誉,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

杨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龚艳平:女,1988年生,法学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3年3月进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担任集团法务经理,于2017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3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年12月开始担任集团总经理助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获得第十八届及第十九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荣誉。

龚艳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烽奇:男,1992年生,会计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12月至2020年3月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就职于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经理。

胡烽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