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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相关会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保障和维护公司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雪,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民革党员。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 (AU)。研究领域为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会计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国内外会计准则研究等,主持或主研过多个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主编或参编专著7部。兼任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研究员,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专家,四川省财政厅国有金融资本专家,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专家,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8月-2024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5月完成了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的担任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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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完成了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或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本人主持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以及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均亲自参加会议,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对年报审计计划、人员配置、工作重点以及关注事项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持续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关注“互动易”投资者提问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并及时阅读公司披露的公告,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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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以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以及其他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情况深入沟通和了解,并通过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规范治理、风险防范等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五)其他情况
2024年,本人没有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展,包括向控股股东续借借款以及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新网银行发生存贷款及相关业务等,监督公司保持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形;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4、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5、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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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四川华信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7、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议,并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本人对有关候选人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8、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9、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任职期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稳健发展建言献策,督促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遵守会计审计准则,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中小投资者关系管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5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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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祝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锐意发展,树立公开、透明良好形象,实现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
王 雪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