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意见
川华信专(2025)第0401号
目录:
1、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意见 |
2、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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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电话:(028)85560449传真:(028)85560449邮编: 610041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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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意见
川华信专(2025)第0401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飞马国际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飞马国际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飞马国际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飞马国际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 、管理层的责任
飞马国际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飞马国际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飞马国际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飞马国际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损失-,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损失-,收益+) | 本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9,750.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63,814.47 | 主要系除根据财税[2008]156号、 财税[2015]78号文件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增值税退税补助外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损失-,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损失-,收益+) | 本期金额 | 说明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1,500,825.36 | 主要系破产费用结算形成的结余收益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0,608,660.41 | 主要是公司前期重整为子公司预留偿债资源涉及的担保事项,于本期内部分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公司冲回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并确认营业外收入1,938.20万元,以及子公司的担保债权于报告期内获得受偿并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损失-,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损失-,收益+) | 本期金额 | 说明 |
认营业外收入1,122.67万元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05,366.4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2,199.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568,387.67 | 主要系冲回部分前期因债务重组损失准许税前抵扣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应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 计 | 23,772,228.44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