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富明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23日作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张富明,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1993年7月至2000年4月,任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讲师;2000年5月至2009年6月,任广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年7月至今,任广州万隆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主任会计师;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深圳维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任广新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2024年11月29日,任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12月至2024年8月23日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7次,本人应出席 2次,亲自出席 2 次,未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全年现场工作17天。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年度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应出席 2 次,亲自出席 2 次。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2次,亲自出席2次,会上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东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仔细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中任职。
(四)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负责人沟通交流,了解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审计结果无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计划及工作安排、审计结果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对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认真核查项目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3、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本人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3、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在专业领域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与审核,对重点关注的问题发表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充分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4月1日公司董事会审阅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向董事会、监事会、主要股东发送了换届选举的提示函件,7月29日公司收到符合提名资格的股东发送的提名文件,公司董事会
及提名委员会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东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表决,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候选人全部当选。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四、 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 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五)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富明2025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