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5)第332A01157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4,046,378.34元(母公司报表数据)、-28,593,515.50元(合并归母财务报表数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979,810,973.67元,2024年度已分配利润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5,764,595.33元。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345,279.24 | 100,076,911.07 | -231,156,626.2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89,343,516.9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45,764,595.3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9,712,497.2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因公司2022、2023、2024年度均无可供分配利润,因此累计现金分红总额0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因此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