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5年4月14日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5)第332A01157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4,046,378.34元(母公司报表数据)、-28,593,515.50元(合并归母财务报表数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979,810,973.67元,2024年度已分配利润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5,764,595.33元。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截至2024年末,上市公司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无法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属于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因此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5,764,595.33元(母公司),公司将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努力做好生产经营,力争早日实现盈利,弥补累计亏损。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