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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8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叶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出席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修订对照表》及相应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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